: 一個法治的國家
: 1:先解決違建問題
: 2:在解決能源問題
違建問題任何國家,任何縣市長國家元首都一樣解決不了
喊最大聲那位拆了多少
光一個獎勵容積的開放空間,不能有圍牆民眾可以進去庭園野餐,騎單車就做不到
有的重劃區即便沒請獎勵,庭園還是要開放
你去信義計畫區,找一個外面有掛立牌,或查尋好
強硬要進去,你看保全會不會報警
報警警察是讓你進去還是要你走
跟建商買獎勵車位,管委會都敢不給你停車了
更別說建管都有定,有條件列管緩拆不拆在內部
一段時間就會大赦一批
所謂違建?竣工圖,室裝竣工圖不一樣都是違建
你冷氣主機不是放陽台內
裝鐵藍掛女兒牆外,也是違建
只是可以有條件列管
還有任何人蓋違建都會把自己合理化
能源政策
我要穩定用電, 是離我家一定距離
不可以有發電廠 變電所 變電箱 高壓電纜線
我要丟垃圾可是不可以在我家附近有垃圾場
我要穩定快速的行動上網, 可是我家附近不可以有些地台
還是以前兩蔣時代,不管你就是要做
抗議明天就消失了
這樣問題少
核四 有在做工程的人 可以說人人都有聽說
都知道在人不會 開機運轉
能夠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
有沒有辦法真實運作 這個不好說
而且真的要開機前面準備作業也沒那麼
至於已經關機的核電廠
要開機也沒那麼容易
更不要說你家住的房子 超過40年你就說又老又爛 有危險
一個50年的核電廠
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