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想請問一個問題。
假設某房子與銀行貸款,
被設定範圍全部,
並有連帶抵押第二間房子,
設定範圍也是全部。
其中,房子的貸款正常繳納,直到完款。
在繳納貸款的過程中,
因為銀行持有全部權利設定,
導致第二債權人無法對該資產進行假扣押。
那,在這過程中,當房子決定賣出,屋主進行塗銷後,第二債權人能在未主動獲得房屋求售
的資訊下,有辦法被動獲得房子有意售出的資訊,而進行假扣押嗎?
債權人能在房屋已經進行售出的動作後,被動獲得房屋售出的資訊,而進行求償嗎?
不好意思,不知道能不能發在房版,因為實在是很好奇最近聽到的案例,想詢問板上的大大
有沒有相關的理解。
如果不行我會立刻刪除,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