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預售屋
在九月的時候進行初驗,同時銀行也核貸完成,進行簽約(貸款合約與撥款同意書),但
因為房屋還有些需要改善的缺失,因此至今還在等三驗的通知,目前並還沒有走到撥款與
交屋的階段
但銀行專員剛剛打電話通知基於銀行法第72-2條,銀行放款目前水位太高,導致銀行「有
可能」無法撥款給建商,通知我看是否可以找其他銀行詢問貸款當作備選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我年薪約200(去年),借款約1100萬,貸7成30年,銀行房屋鑑價
也高於原
購買金額
目前銀行強調是水位問題並非貸不成的問題,想說X信是自己公司撥薪戶比較方便繳交貸
款,結果來這麼一齣,我還要花時間打電話問其他間銀行還要特地請假去簽約,浪費時間
心力,想說簽完約就沒問題了
還是他只是在找理由叫我去其他銀行核貸,我這個客戶對他們而言只是小客戶,沒有
被服務的必要,還是有可能是建商在暗示我趕快交屋,就不會有撥款問題?
第一次買房就遇到這種事情,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