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最近一些事情,需要把原本的住的公寓房子出租 (無電梯 有地下室汽車位)
地點在桃園火車站附近、鄰近龜山工業區
由於第一次要出租房子沒經驗,有找了2家房仲幫忙po 591和申請社宅 想說這樣也許會比
較新引人
但是很尷尬的事情是原本是自住所以水電管線重新拉掉更換新的,整間也重新裝潢花了10
0多萬..
看了附近租金行情大約1.5-2萬6都有。
因為公寓再4樓沒電梯所以我扣了一些,我抓租金2萬試試水溫, 4.5天過去了,詢問房仲
卻說詢問度普通而已
一個房仲說可以調降看看 另一個說再放1.2個禮拜試試,說我不要太急
請問各位桃園出租大神 以這樣的狀況,該調降1至2千元嗎? 還是再放一段時間看看呢?
目前的租件是 3房2衛浴1後陽台 可養貓
含部分家具(缺主臥的床和沙發)
手機排版 請見諒 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