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國家照顧眷村 忘了悲情礦工寮
◎ 鄭麗真
一九四九年中國國民黨帶著約兩百萬軍民,輾轉來到已六百萬人口的台灣,他們夢想趕快
反攻大陸,臨時且快速在各處搭建「眷村」,未經都市規劃的區分使用,更未獲土地所有
權人的同意,當然無建造也無完工的使用執照。
當反攻大陸成了無法實現的空言,近二、三十年眷村才成為台灣特別的文化。眷村由國防
部專案協助,當年的戰士授田證轉換為台灣居住證。政府逐步將眷村改建為合宜住宅。
同一時期的台灣礦工們,冒著生命危險在地底礦坑裡拚命、得以平安存活者,職業病塵肺
症也纏其終身;只因為了就近上工,須住在礦區寮房,沒土地所有權,且需獲地主同意才
能修繕;礦工成為台灣最邊緣、最無聲的弱勢族群。
榮民可享有政府為他們改建眷村;老邁的礦工們,想要安身立命,還得靠子女出資修建遮
風擋雨之屋。當年國民黨政府對待隨其軍團來台者與台灣基層出生入死的礦工,天壤之別
的懸殊待遇,竟成為當今無人性的政治攻擊手段。
全台現存或已被拆除改建之眷村,共約八八九個,全部可由國家出資改建,榮民家屬深受
照顧;台灣在地各種基層農、林、漁、礦勞工的居宅,政府照顧他們了嗎?
新店中央新村建於一九七○年,供中國來台的民代(約一六三戶)落腳,由蔣介石授權,
免費取得五十七坪土地,分廿五年扣部分薪資做為購屋費用,待繳清後過戶。
台北四四南村的眷村在陳水扁當北市長時,換得信義新城每戶五十二坪至五十七坪,舊眷
村留下改置公民會館。當年他們拉白布條抗議,現在每戶都值六、七千萬元。
違章建築的眷村可合法換取豪宅,日治時期即留存至今的礦工工寮被譏諷為不合法的違建
,這是國家怠惰懈職超過一甲子的錯誤,礦工眷屬後代何其無辜!
(作者為文史與人權工作者)
https://talk.ltn.com.tw/amp/article/paper/1622498
以前台灣有煤礦可以挖時
礦工冒險下去挖礦
但國家一直沒有給他們
合適的土地與房子生活
以至於後代子孫
都面臨著不合法的居住狀況。
萬里老礦工的血淚心聲:
https://youtu.be/1n0priVrtO0?si=b0J-nzCv5EC_fx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