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侯友宜妻子將把凱旋苑改社宅或青年住宅

作者: thomas ( )   2023-12-28 02:13:29
有點意外關於違反的法條現在會有爭議,我整理一下供你參考:
建築法 第9條(建造)
﹝1﹞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
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
者。
  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
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
建築法 第25條(無照建築之禁止)【相關罰則】Ꜹ6
﹝1﹞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
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但合於第七十八條及第九十八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2﹞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為處理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之建築物,得
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內勘查。
(78條與98條關於拆除與行政院認定的特例,與本案無涉)
本來建築法只適用於都市計畫區(民國六十年),但是民國六十四年底區域計畫法實施後
,所有都市計畫區和區域計畫區都包含進建築法,因為包含了整個台北縣,也就包含了萬
里礦區。
回到爭點,從各方證據來看我很難相信民國六十四年底之前就已經存在這樣一幢兩層樓以
上的工寮,這之後必然有所增建,也許是面積也許是高度、也許是屋頂或甚至是既有建物
拆除重建,由於沒有主管機關同意,我想「違建」並無疑問。
至於「既存違建」,各地政府都有一把通融的尺,在新北市,凡是民國98年6月25日前的
違建,都不在優先拆除之列,而是既存違建。
※ 引述《Tylose (Tylose)》之銘言:
: ※ 引述《z6936 (sai)》之銘言:
: : 標題: [閒聊] 侯友宜妻子將把凱旋苑改社宅或青年住宅
: : 時間: Wed Dec 27 11:58:46 2023
: : 侯友宜妻子任美鈴剛剛發公開信
: : 強調「凱旋苑」從頭到尾都不屬於侯友宜
: : 等2026年6月和廠商租約到期後
: 未來的事情都當作屁
: 看一個人要看他過去做啥
: : 會將整棟大樓改為青年房舍
: : 或改為社會住宅!
: 說真的我覺得打這議題很無聊
: 市場自由,要住就住,嫌貴就不要租
: 有人拿刀子逼你嗎?
: 說什麼念文化怎樣有的沒的
: 文化好山好水,後門還可以看夜景,要抱怨的話就努力念書去考其他學校阿
: 誰逼你念文化了
: 侯友宜這房子就是他老婆家的
: 就這麼一間收租不行喔
: 南部一堆菁英會館,一樣專門蓋來出租的,一間一間的,還可以獨立買賣
: 是怎樣?別人可以做,侯的老婆倒楣該死不能做?
: 不然是偷了嗎?搶了嗎?
: 侯自己並不是多高收入,他本人也不鋪張,老婆家有錢做個投資理財
: 根本是要被邀請來房板的專業前輩
: 畢竟房板很明顯的沒討論到 "公司、稅務" 這一塊
: 其實這影響很大
: : ———-公開信內容————
: : 關於凱旋苑
: : 這是我父親留給我們家人的財產,是我在跟侯友宜結婚之前就已繼承的原有財產,法

: : 清清楚楚,從頭到尾都不屬於侯友宜。
: : 我們親愛的兒子當年因為火燒車事件,離開了我們,母親也因為他終年忙於公務,曾

: : 他說過「你連我的孫子都顧不好」。因為母親當年擔心他擔任刑警,隨時都有危險,

: : 哪天出任務一去不回,所以用父親留下的這塊地蓋房子,希望讓女兒有個依靠。
: : 今天在選舉的最後階段,綠營人士再度藉「凱旋苑」抹黑、攻擊侯友宜,我感到無奈

: : 分不忍,侯友宜也因為牽連到我而為我抱不平,認為這是繼承家族土地的經營,沒有

: : 事,我們卻遭到抹黑攻擊,他對我的父母也深懷歉意。這些,我都看在眼裡。
: 有攻擊,但不是抹黑
: 說真的,公私分明本來就是這樣
: 於公,政府照顧人民
: 於私,自己理財賺錢
: 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慷慨解囊,把自己錢掏出來送人
: 這一點道理都沒有
: 綠營的攻擊是"人心矛盾"
: 很可惜的,大部分的人都是愚笨的,所以這種攻擊有效
: 但相反的,藍營不也是一樣利用人民的愚笨在操弄嗎?
: 長久以來罵高房價不就是一例?
: 賴清德老家又是一例不是嗎?
: 雙方交火,好歹綠的是真槍實彈,藍的卻搞一堆假訊息,那才叫抹黑
: 白癡很多,但不要把大家都當白痴
: : 這整件事我們是合法繼承,合法建造,從頭到尾都合法,我們依法出租繳稅,沒有逃

: : ,我和女兒願意用最高標準看待自身,身為他的太太與家人,我們疼惜他走政治這條

: : 辛苦,我們願意用更大的善念來終結政治上的抹黑與貭疑。
: 要說別人違法,就拿出證據來具體指控
: 如果拿出的是假證據,那就等著面對司法處理
: 就這麼簡單
: 這間出租房根本沒有什麼法律問題,完全都是打觀感問題而已
: : 因為和新光人壽廠商物業管理有合約限制,我們無法改變出租價格,凱旋苑目前尚有
50
: : 間空屋,我們全部以捐款方式補貼資助想要在凱旋苑租屋的中低收入戶清寒青年朋友

: : 括青年學生。等2026年6月和廠商租約到期後,我們就會透過例如崔媽媽包租代管方
式?
: : 整棟大樓改為青年房舍出租或改為社會住宅。
: : 對一個從政這麼多年的侯友宜,他們挖空心思後也只能用一棟屬於我不屬於他的房子

: : 擊他,代表他真的沒有什麼缺失瑕疵可供批判了。每次看到他因公忘私、疲憊的身影

: : 會很不捨,更不願看到因為我們而連累他。
: : 但是他說,這件事我們不退縮、不閃避,因為我們沒有做錯事,現在你們只是想做得

: : 。公道自在人心,我們要真心相信我們付出每一份心力都在讓台灣變得更好。
: : 為了他多年來始終如一的信念,我們全家人都會跟侯友宜緊緊站在一起。
: :
作者: Tylose (Tylose)   2023-12-28 02:25:00
爭議點才是吵架點啊,到底有沒有增建擴建的部分一開始我看到新北市府認定為"既存違建"我以為是哪邊有多蓋我的立場也一直是"法律之後有多蓋的就沒啥好說的"但好像沒看到明確證據 XD改建修建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用在那些未保存登記建物上我認為這個爭議很大我的想法很簡單,那種房子,加高變胖不行,改建修繕都可這樣才合理吧新北市那個拆除次序的文件,增建二層"以上"有含二層嗎?第C-5:屋頂平台垂直增建達二層以上聽說有個有錢人家裡加蓋兩層,才在C-5,真棒
作者: thomas ( )   2023-12-28 02:40:00
建築法講得很清楚,建造(新建,增建,改建,修建)需要主管機關同意。這和你原本建地上是空氣,是合法/非法建物,還是你所謂的「未保存登記建物」無涉。
作者: losmith (smith)   2023-12-28 11:04:00
先不說那個外觀極亮麗的84號2層樓建築本體 後面兩個一層以及最後端的鐵皮 明顯就是後來加蓋出來的 還要扯啥XD更別說空拍圖都顯示 門牌號碼跳號的84號本體以前是空地人家黃國昌老家 外推鐵皮就乾脆連合法的本體都拆了賴皮寮卻連明顯違建的一層樓+鐵皮還有花園草皮都不拆還有臉去嘴人家合法納稅的租屋行為 真的是有夠噁心
作者: encoreg57985 (@@)   2023-12-28 12:18:00
事實是2003年新建
作者: Tylose (Tylose)   2023-12-29 15:06:00
建築法說得很清楚沒錯,但建築法"適用對象"呢????建築法不該適用於法律之前、那些未保存登記的物件之上https://reurl.cc/v0qxYy 至於樓上那兩個,打臉了啦不用繼續造謠了新北市政府都被打臉打得比豬頭還腫了
作者: thomas ( )   2023-12-30 04:49:00
建築法78條和98條有詳列例外事項,並不包含你所謂的「未保存登記的物件」,所以違法違建這是很清楚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如果建造發生於法律之前那自然不違法,但今天事實查核中心已經證明他在2003原地重建,明顯是在建築法之後,自然是違法違建。當然啦,今天賴有黨證所以不違法,我瞭解。老實說我也很納悶為什麼立場偏綠的事實查核中心要在這個節骨眼跳出來證明賴副違法違建,這不是很明顯在銃康他嗎?選舉真是大學問。新北市政府旨在說明賴案違建,事實查核中心跳出來證明賴案違建。媒體上一波人在吵他是新建還是原地重建,從航照圖看起來很像是新建啦,但ㄧ波人非要吵他是原地重建,但就算是原地重建,這也是坐實賴案是違建啊,也符合新北市政府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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