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位房版先進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在下名下已經有兩間房,也都貸款八成
有一間預售屋預計在年底交屋
因為現在第二間只能貸七成,如果賣其中一間來交屋這一間,要花更多的自備款
在現金的運用上感覺不太划算
於是想到用這個方法,不知道大家覺得可不可行
家中父母已退休數年,想說這間預售屋到時候登記在父母其中一人名下
然後湊出全額現金來交屋(四年前買的,總價不高)
等到交屋後半年左右(之前看版上有討論說半年左右再來掛四比較適當)
再用理財型房貸(?)來按當時的八成市價貸出
這樣的作法不知道可不可行呢?
目前想到需要考量的點
一、之前有看到很多人說理財型房貸可以只每年繳息?但我google了一下
好像都是要本息攤還的?
想請教有哪家銀行可以只繳息不還本的嗎?
二、因為父母都退休數年,帳上幾乎沒有收入,這樣的話,就算名下有房也能貸款嗎?
三、預售屋合約登記在我名下,頭期也是我繳,若我轉給父母登記,
是否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請版友們賜教,有其他未考慮到的問題也請不吝指教,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