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新手,想請問
有一間老公寓3樓隔4房4衛,與其他公寓相比便宜大約300
位於北市蛋黃區,捷運5分鐘內,總樓層5樓住三
我太太想買來,之後改自住(目前的公寓再出租)
目前得知
1. 貸款成數沒法8成
2. 利率沒法樓地板
3. 屋主私自開了一扇窗給其中一房,外牆一看很明顯就3樓有窗
4. 說滿租(參考)
5. 是否合法不得而知,2010年就有了
請問除了貸款,違建之外,套房改回自住格局,不知道有沒有其他
奇怪的問題...
ex: 之前4衛,那排水、糞管之類的問題
我個人總覺得坑很大,但說不出來打退我太太 XD
有沒有有經驗的大大能分享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