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祝各位房版大神 開工大吉
以下請教 小弟去年初已買進兩間房屋 一間自用掛我名下
另外一間為辦公室掛我老婆名下 頭期款跟借貸分別如下
房屋A:頭期250w 貸款1400w 利率2.09 30年 寬限期3年
房屋B:頭期105w 貸款300w 利率2.11 20年 寬限期2年
目前尚有資金約500w (含股票150W) 家庭收入約500~600w
因為前兩間都是自用的,無法製造現金流,目前考慮再買第三間房出租
考慮的地方為楠梓、左營二房,預算800-100w以下
想請問一下 是否該一次買滿兩間 或是先買一間出租 讓資金回血一下再出手下一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