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snotti (橘子小姐)》之銘言:
: As title
: 先生不會用ptt 所以幫他代發
: 事情是這樣的
: 彰化有一間房子是公公的
: 但是在我先生名下
: 公公之前有把房子租給「據說是友人」
: 簽了五年合約
: 公公於去年過世
: 先生與租客重簽合約,改簽一年,租金不變
: 本意是要讓對方有時間找房子。
: (合約到今年五月底)
: 跟先生在台中有購買一間自住
: 去年底開始跟先生有意要換房子
: 於是想把彰化房子帶租約賣
: 租客聽聞後,表示想跟我們買
: 但是討價還價的說價格太高
: 還提到他們自己出錢裝修了哪些地方等等。
: 再後來房仲去了那邊,被租客的兒子趕出門
: 他說如果要賣,會讓我們不好賣
: 甚至問房仲先生的地址在哪
: 據房仲轉述,那位兒子是地痞流氓那種
: 有口頭威脅的行為。
: 因此我們考量後,決定等合約期滿
: 房子收回後,再來賣房
: 於三月多有委託律師
: 先寄了存證信函給租客
: 告知合約期滿後我們沒有要續租
: 請他們到時候要跟我們做點交
: 後來幾天後收到了郵局回公執
: 代表對方已收到
: 但是他們收到後,並沒有來聯繫我們…
: 請問我們需要再主動聯繫他們嗎?
: 還是等五月合約到期前
: 跟他們約日子,說要點交即可?
: 現在很擔心他們會不會真的擺爛
: 合約到後也死不搬走
: 更糟糕可能會不繳租金。
: 已經做好最壞打算,如果合約到了他們擺爛
: 那就直接走法律程序
: 據說要打一年官司,才能使用法院驅離
: 奉勸大家簽租約要記得找公證
: 這樣租約到對方不走
: 可以立刻強制驅離…….
: 現在想請問的是
: 先生認為對方要的是錢
: 因為他們一直強調花了多少錢裝修
: 所以先生打算給他們十萬,說當作補貼
: 錢能夠解決的都不是問題(?
: 我說:如果他們嫌10萬太少,要增加呢
: 先生表示最多20萬==
: 覺得超級無言的欸
: 房子租人還要倒貼錢給對方請他走..
: 請問這樣做真的合適嗎?感覺好虧
: 小孩越來越大想換房
: 去年開始陸續看了很多
: 但是彰化這邊一直還沒處理好
: 沒辦法換房子
: 真的被搞的心很累….
: 也很擔心租客的兒子會不會做出什麼可怕的事
: 說實在真的有點害怕QQ
1. 先帶租約賣 如果投報率高 應該有人會有興趣
只要不告訴買家對方是流氓就好
2. 用該房抵押貸款買房 然後給他法拍
這兩個方法應該就不用理租客了
不然還要斷水電趕人 其實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