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jayemshow》 之銘言:
: 這幾天在靠北建商討論蠻熱烈的
: https://i.imgur.com/YIE4slc.jpeg
頂樓為公共空間
由全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持有
就跟電梯一樣
如果15樓的房子
電梯壞在八樓
所以1-8付錢 9-15不用付
這樣合理嗎?
這種東西只要稍微懂法規
就知道這個管委會的人狀況外
發函請管委會修繕
不修繕就對管委會跟主委
提出民事告訴要求修繕就好
法規就是法規
懂法規就可以保護自己
不懂的話就….想辦法搞懂吧
https://i.imgur.com/BgN1jYl.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