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前輩們大家好,新人第一次買房自住,約簽完之後就遇到狀況,希望各位能幫忙解惑
先說明一下目前的狀況:
我們目前仍是租屋的狀態,但租約只到五月中旬
目前購入的物件,因屋主車位尚未過戶,所以等房子+車位一起送件,正式過戶預計要到九
月底了
(合約內有附加條款:若車位未取得則契約作廢,保障我方權益)
中間空白期的5~9月,當初屋主老公代簽時有說可以與我方簽0元租約,用無償租賃的方式
先讓我們入住,這部分有另外簽合約(沒有寫違約會有什麼賠償發生)
但是原先預計四月中要簽租約,一路拖到今天,屋主才說她當初並沒有同意這個條件,現在
改口不簽租約也不讓我方先入住
之前一直都覺得有簽約有保障,所以部分大型傢俱也買了準備先進去,結果現在住不成還得
臨時另外找其他地方
雖然房仲那邊有表明能幫忙出另外租屋的租金,但心裡還是很不平衡(約都簽了為何可以說
反悔就反悔),所以想問問各位遇到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難道只能往肚子裡吞嗎QQ
以及也想問問該怎麼調適心情,謝謝~
(手機發文排版跑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