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最近收到建商通知驗屋,預計安排在6/1-6/15,
但細問下得知,建商尚未取得使照,經與建商溝通後,建商同意,急需入住的可先驗屋,也可待使照取得後驗屋,而後建商卻說,取得使照後驗屋可能會影響貸款成數,
回覆原文如下:
在6/1~6/15期間來初驗的客戶,先進行安排對保作業,選擇取得使照後及有正式水電才要初驗的客戶,則須等到8月份才能安排初驗,並擇期安排對保的時間,原因是銀行有所謂的核貸效期,一般而言效期為3個月,超過時間則需重新對保與拉聯徵,對銀行而言重新拉聯徵,尤其是短時間內拉多次聯徵,會造成銀行在審核案件時,聯徵信用分數下降,原本可核貸的成數(假設為85成),很有可能會降低核貸的成數為8成或75成,對需要較多貸款成數的客戶,無疑是影響。綜合以上,才會安排不同時間來對保,以保障客戶權。
請問關於建商的回覆,是否較晚驗屋可能影響貸款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