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年紀40(園區),育有一女4歲,太太30(金融業)
目前持有新竹市小三房&竹北高鐵三房各一間,高鐵是預售今年初交屋,預計裝潢好後搬
過去,北區這間會售出。
原生台中人還是喜歡台中的環境,已在年初簽了一間14期勉強可以吃到綠線的三房雙車(
走路10-15分),2026交屋,希望可以為將來退休回到台中居住佈局。
雖然買了14期預售,但還是有在看其他案更新市場資訊,先前沒有想過可以在七期佈局,
直到最近看了遠雄琉蘊感覺有中,四房面市政北七路房型勉強壓在豪宅線內,但只有單車
位。
因為老婆有喜歡七期的環境,14期我相信未來也很棒,但目前只能兩者擇一。
在資金有限且14期已簽的情況下,如果有再購入遠雄(2028Q4或2029Q1交屋),目前想到
的方案是14期交屋持有1-2年賣出再交屋七期遠雄,然後看能不能操作成小換大重購退稅
(房屋所有權人為太太,我本人遷入戶籍,平常台中長輩可以去幫忙住,我們假日則幾乎
會回到台中住)。
目前家戶所得近400,現金+股票約1000萬,新竹市三房出售還會有資金進來。
未來規劃是回台中後竹北也會售出,退休後僅持有一間房(不包含可能繼承長輩的台中老
透天)。
想請教這樣的規劃是否合理?有沒有沒注意到的盲點
另外也想討論是否就不要硬擠進7期,持有14期即可,想聽聽大家的想法,持開放態度討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