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傳聞
有些公股銀行有要求
名下多房無貸款者
做購置房貸, 銀行會要你先切結書
多久時間內賣掉一間
或者是減少成數+增加利息
據說是第五戶住宅
然後還有一個我覺得有點奇怪的
預售屋換約的利潤,不可以做為自備款
簡單說就是,你三個月甚至半年內,有賣掉預售屋,存摺紀錄看得到的
然後你賺了200稅前銀行金流
用這本存摺出帳,而且你的金額包含這200的一部分
你貸款就會被扣掉這筆金額
也就是核貸1000會變800
只是或不會是真的,還是包含成屋
就不知道了
都是增加銀行麻煩......
另外會不會直接要求換屋房子賣掉的錢
多久不可以買房子
只是現在真的很麻煩
2房要逐一審視你出帳存摺3-6個月有無贓款
長輩贈與的連長輩都要查
查到就是抽銀根+買的減少成數甚至不貸
預售更麻煩每筆工程款,都會追查前後三個月金流,有無贓款
最離譜的是訂金20萬刷卡,你無法證明當時一次繳清,你貸款就會少20萬
更嚴格可能就真的名下第5甚至第四戶,不管前面有無貸款跟科目,就要你賣掉房子才可
以貸款,或是貸到6成以上
或是名下有房的不管持分等,就一律七成
有購置房貸的就變6成
可以有條件8成,就是切結多久內賣掉其他房子,沒有要歸還差額
但是對房蟲來說現金買,放半年在借出來
目前7間我的貸款金額也不過1300,總市值15%不到還能幹很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