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題請教各位大神
目前小弟跟老婆,名下各有一戶房屋,分別都有房貸,其中老婆的還有一筆增貸
除此之外,夫妻無任何貸款
今年有下訂了一間預售屋,簽約人是我,預計是2027至2028交屋
想請教以下問題,以及衍生的作法
1. 第二戶限貸6成,是以有貸款的戶數來計算,還是以名下戶數來計算
2. 如果是以貸款戶數來計算,那可能會先在這幾年陸續還清老婆名下的貸款,
並將預售屋轉移到我老婆名下(應該是可以移轉?)
3. 如果是以名下戶數來計算,那是不是就乾脆不要先還清老婆名下貸款,
而把預計還貸款的錢先存下來,交屋時用來付這2成的預售屋貸款差額就好了呢?
因為很怕還清了老婆名下的房貸,預售屋轉移到老婆名下後,還是只能貸6成的話,
資金壓力會有點大,請大家給我一個比較好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