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持有成本。
先將房屋、土地稅的公告現值調升至接近市價。尤其建物一定要參考租金價格來計算,不能單純用年資連年遞減。
然後第二戶開始一律以公告現值課稅。
不然中古屋建物沒價值,課那個公告地價根本不痛不癢的。
再狠一點就是建物超過多少年要強制檢查並改善缺失,沒改正就是連續罰。這點台北市有感覺出來漸漸有在執行。
不過連酒駕罰則都動不了的情況,我不覺得政府敢這樣做。
至於用現金買房,自用以外就是看投報率。
所以扣除交易成本的考量以外,還要考慮到好不好賣跟風險抗性。
基金、股票跟債券的比例過高,自然就會放一些在國內外房地產。
我個人只看台北市主要的原因還是抗跌跟流動性的考量,不是單純投資報酬率的考量。
現金買房有個優勢就是對於急用的屋主有個誘因,有時候可以談到很不錯的價格。
尤其繼承來急用錢的(都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急)。
※ 引述《HAHAHUNG (言論愚蠢得恰到好處)》之銘言:
: 央行的信用管制
: 高潮一波接一波
: 自住首購被升息、取消寬限期打到
: 換屋族、小投資客更被打到昏迷
: 但是有錢人用現金全款買房、商辦、土地
: 不管央行出什麼招都不會被影響
: 繼續爽爽炒房
: 該怎麼打房才能打到這個族群?
: 有沒有房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