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否叫新瓦斯的評估

作者: ppt123 (xp)   2021-02-22 22:36:05
因為依照實際經驗,一桶16公斤的瓦斯,花了2年半用完。
因為太久才用完,瓦斯業界的慣例是我如果叫16公斤下一桶瓦斯(約580元),
需白白付其他某名目的費用(約400元)。
洗澡是用電熱水器,不是燒瓦斯。
燒瓦斯的時機是在瓦斯爐上偶爾(20天一次)的煮開水(不常喝開水)放涼、
偶爾(一個月一次)的煮水餃(平常幾乎都外食)。
家中另有固定添加維持熱水的電熱水瓶、電火鍋(平常沒使用)。
我在掙扎到底是否不再叫新瓦斯桶,而將需要用到瓦斯的狀況都改用電器處理,當然,
加熱同樣單位所需的費用相比,電費比瓦斯費單價高。但我猶豫的是我太少使用瓦斯了,
叫瓦斯花的「其他費用」的金額v.每週期內「使用瓦斯爐的次數乘以『用其他電器加熱的
電費減去瓦斯費的差價』(其實我不清楚相差多少,只是聽說加熱一單位的耗電成本比
耗瓦斯成本大」,以2年半為一週期而論,會不會前者(叫瓦斯的「其他費用」)在一週期
內花費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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