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之銘言:
: 我認為你太天真了
: 你去八卦版走一遍,看看同性戀、穆斯林、女人、台語這些群體是怎麼被看待的?
: 真的有人會表達善意跟安慰別人嗎?
: 這就是反歧視法的重要性
: 我真的親眼看過在捷運上罵移工的支那民國人
我覺得這樣子去評價"人"似乎太簡單了。我認為每個人是善惡同體的。PTT正好是大部分人
選擇用來彰顯自己"惡"的一面的地方,但不能表示這個人就不會有善行或是善的思想。
(換言之,PTT是大部分人用來發洩自己惡的地方)
再者,有些發言純粹只是釣魚,這跟發自內心的惡(從自己價值觀所提出來的想法)
比起來,我認為更接近惡作劇...同樣是惡,但程度不高。
(其實在討論這個議題之前,應該要先定義何為善跟惡...)
: 如果真的有民主,就不會大喊鞭刑、反對轉型正義、歧視機車、欺負移工、漠視校園霸凌
: 跟性侵、反對女性主義了
: 更不會派憲兵在國際場合上隨便擄人
"民主"應該是國家的制度,跟民眾的素養跟實際作為很難畫上等號。(雖然相輔相成)
你目前的邏輯已經是:
∵這個國家沒有民主
∴大喊鞭刑、反對正義(以下省略
不過憲兵隨便擄人這就真的很值得討論。
或許你所謂"民主"其實是想表達另一個概念?
: 這個看法很簡單
: 就是國家有沒有權力殺人?
: 白色恐怖、納粹、蘇聯、中國都是藉著公權力來濫殺人民
: 甚至中東國家跟中國連年執行最多死刑
: 這種行為應該禁止
其實這個議題真的很棒,究竟國家有沒有殺人的權利?其實我也是打一個大問號。但如果
用另一個角度來看,是用來解決危害社會安危的處置,似乎好像也合理。但這樣的想法,
似乎就如你說的,似乎藐視人權了。這時候又要討論,人權應該在什麼時候被終止?
對於廢死我採"不反對"。我認為死刑的功能應該是懲罰,不應該是用來發洩受害者家屬
憤怒的工具或是滿足世人殺人慾的工具。但倘若死刑確實無法帶來懲罰的效果,那又
代表什麼意義?再者,倘若被處刑者確實能改過自新,就這樣處決掉,不是很可惜嗎?
對,我說的就是教化可能這個議題XD 這方面我挺同情法官的,畢竟站在他的立場,就手
上持有的報告顯示,或許該罪犯真的有教化可能。(以站在一個不認識的第三者立場)
要忽視這些情報直接判死確實是很困難的,更何況這個動作是在殺人。
不過死刑用來減少人口的數字,確實是很好用就是XD
: 仍然相信,善惡皆存在
: 如果這種事發生,我不會要求死刑
: 這個人也許是社會體制逼迫他變成這樣
: 這樣的人,大多數都有身心障礙,或是曾經被虐待或是霸凌經驗
: 鄭捷或是王景玉都是如此
我認為你會這麼說很不簡單,你有對加害者的同理心,我能理解你的想法。
去理解、同情這些殺人兇手,不表示就覺得受害者不值得同情。而是我們同樣都是人,
我們永遠都站在善與惡的分水嶺上。我們該慶幸,人生跟命運還沒有把我們狠狠推向惡
的那方,所以我們才能站在"善"的角度去譴責這些罪犯。但別忘了,我們同樣也是人,你
不能保證有同樣的生長環境、遭遇之後,自己仍然能站在善的一方吧?只要試想你是否曾
經為了自己想用言語或是行動傷害別人,我想這也是一種惡,出於滿足私慾(或是公道)的
惡。別忘記我們天天都在選擇...只是有些人正好就是沒辦法選擇,每個人應該都有過
無法抉擇的時候吧?從這個出發點來看,我還是認為加害者是值得同情的。
但這不表示我認同他們的作法,僅是同情他們被剝奪了選擇的能力...做了什麼樣的事情
,確實該受到相對應的懲罰(是否死刑這裡就不再討論了)
畢竟,我們做錯事的時候,總是出於苦衷希望能被理解吧?
內容太多,恕我我只能回應到這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