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名稱:costco
賣場分店:中壢
商品名稱:迷你可頌
問題描述:食品過期退貨
主要幾個問題點要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1.當日(29日)購買時,預計要當作第二天早餐食用(30),故當日沒吃
但因為第二天上班時間來不及去老婆的套房拿早餐,所以就隨便吃
看了一下食品標標籤到31日,故今日已經過期
但老婆反映第一天吃就已經有怪味,但沒和我說所以就放在那
目前看了costco退貨政策,是沒有寫到食品部分的規範,小弟已經在
costco購買的金額應該有數十萬了XD,但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翻閱了
前人的文章,也沒什麼寫到關於食品過期的問題(相對來說少且內容不太符合)
想請問一下,是否也是可以退貨
2.第一次碰到這種食用狀況,還是說當下時間要通知costco,不然上班時間
也是不好說拿去退貨就退貨,還是說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這種退貨行為
買了這麼多吃的,今天第一次!還是說可以用無限制理由這樣退貨!?
先前翻閱版上的文章,大部分都比較不屬於生鮮食品類,我是有看到消基法
規定生鮮食品過期不能退,那這樣比較少時間可以自由退貨的!相對來說
先打電話告知,是否就比較穩當!?
請板上大大不吝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