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upport.apple.com/zh-tw/iphone-out-of-warranty-battery-repla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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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已於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間,付款為 iPhone 6 或
後續機型裝置進行超過保固期電池更換的客戶,Apple 將提供 1,700 TWD 的退款。
電池需在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Apple Store、Apple 維修中心或 Apple 授權維修
中心)完成更換才符合資格。
1,700 TWD 的退款將以電子轉帳方式進行,或退到用於支付電池更換服務的信用卡帳上。
Apple 會在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間,透過電子郵件聯絡
符合資格的客戶,並提供如何取得退款的指示。
如果您在 2018 年 8 月 1 日前未收到 Apple 的電子郵件,但相信自己符合上述的
退款資格,請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聯絡 Apple。請注意,您可能需要提供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的維修證明。
其他資訊
保固內的 iPhone 電池更換不符合此退款資格。
Apple 於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布,iPhone 6 或後續機型超過保固期的電池更換
價格調降,截至 2018 年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