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舉
文章代碼:#1RmUozPL
噓 ganlinlowmo: 原文推文卓D版素質 可波 10/13 21:38
可撥=可悲,違反板規5.a 挑釁
2018/09/11曾因累犯5.a水桶一個月,加重處分水桶半年
文章代碼:#1Rn5kx1Z
噓 darkMood: 按你的屁話,只要1個人反對,什麼事都不用做了嘛 10/16 01:48
→ darkMood: 對了,安著歡迎你。 10/16 01:49
挑釁發言,違反板規5.a
初犯水桶7天
→ KoWenJe: 怎麼看崩潰的就兩個人啊XD 為了一個耳機孔扯到社會責任 10/15 21:06
→ KoWenJe: 一直扯有什麼好處 笑死 10/15 21:06
嘲笑他人,違反板規5.a
初犯水桶7天
文章代碼:#1RnGwCCi
噓 FightClub: 有夠可撥 窮鬼沒錢還敢學人家買iphone裝b 廢到笑 10/16 09:36
可撥=可悲、指他人為窮鬼,違反板規5.a挑釁、罵慢
初犯水桶7天
文章代碼:#1RnB5vpe
噓 C87: 某O某K真的悲哀 板主也是,雙重標準 10/16 11:36
指稱他人悲哀,違反板規5.a挑釁
初犯水桶7天
文章代碼:#1RnLgwI6
→ cash35: 果黑不只腦子很特殊,連眼睛都很特殊 10/16 14:19
推 cash35: 拿電視出來講是你在放屁沒錯 10/16 14:23
挑釁發言,違反板規5.a
2018/01/05曾因累犯5.a水桶7天,加重處分水桶一個月
文章代碼:#1RnN3TFR
→ vestige1994: 不要期待酸酸的素質,就是沒素質才只能當酸酸 10/16 16:13
挑釁發言,違反板規5.a
初犯水桶7天
文章代碼:#1RnRVIlx
推 skyai: 言論自由的好處就是讓小學生等級的發言也能讓大家看得到 10/16 18:14
指稱他人的發言跟小學生一樣,挑釁發言,違反板規5.a
初犯水桶7天
作者:
enijmax ( )
2018-10-16 23:40:00頭推
我覺得果果都不應該被水桶 要是面對挑釁都不反擊會被看衰
作者: jacky00321 (Dong) 2018-10-16 23:50:00
推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6 23:56:00好可怕 害我不敢推文ㄌ
作者:
busters0 (ï¼´kDï¼³)
2018-10-17 00:02:00推
這樣就文字獄了你根本桶不完同樣的話別篇或者明天就出現,到時你是不是又選擇無視
推其實就產品討論.就產品分析.自然就會導向好版風好壞就拿道理來說.而不是整天靠著嗆聲就贏了版主的管理是對的~
我希望藉由版主的整頓之下那些整天光是找特定版友討論的人可以收手...針對產品討論而不是對人
討論本來就有正反兩方意見.而不是見對方意見不合己意結果改以對個人嗆聲諷刺極盡所能的求贏.這都不是好事
大原則是這樣,可是有些話即使針對人也不一定要桶,例如笑死,沒錢買等等,這些話有嚴重到水桶嗎,。如果桶了,就要一視同仁,所有說過的同樣推文的都要桶,這樣根本桶不完。舉沒錢買來說,板主桶了一批,接著繼續又有很多人在不同文章說類似別人沒錢買就說,那麼怎麼不去水桶?
我之前說過了.我放過一堆人一馬.希望各位可以見好收手
我看到的情形就是這樣,桶了前半段說沒錢的,公告以後,陸續接著酸沒錢的都沒事
這裡是蘋果版.討論產品跟有錢沒錢無關.有錢喜歡就買.也不一定要買. 沒錢的就給一個好建議
嗄?這批被桶的看起來好像都是果粉?雖然我是覺得其中有些好像也不算有說什麼過份的話就是了
檢舉的人跟玻璃心無關吧.(此文之前我都沒檢舉過人)
啊你沒錢就買iPad2018就好啦,這樣推文要被桶嗎?
討論產品本來就不該去檢討對方有沒有錢這邊使用者很廣.從小學生到已經入社會多年的人
總不能要還在跟爸媽要錢的打腫臉撐胖子一定要裝有錢風氣本來就不該去導向買不起就會被瞧不起而被認為窮酸
買得起Xr的多半也是有一定收入的人.不然房貸車貸養小孩.還有多少人有能力買Xr ?至少我周遭有房子的都買不下去
誇張的是有些人講了被桶有些人不會,或者之前酸沒錢的被桶,之後因為太多人還是繼續酸沒錢,就假裝沒看到不處理
有分輕重大小嗎? 只是罵句"你去吃屎啦" 罰了二萬五千元請問這句嚴重嗎? 重點就是法官判賠二萬五不要等到真的改天被告了再來公開道歉都來不及了
當你決定要用“沒錢”這詞去桶人,你就要有心理準備要桶非常多人,之後也會桶大批人,絕對一波又一波會出現違規的人。可是這個板主先前桶了,自己也收拾不了局面,就放棄了
抱歉版主可不是用有錢沒錢來捅人喔.版主是根據整段語氣針對個人的污辱的確是這些被捅的原因
那就貫徹始終,然後說別人釣魚,說別人引戰,說別人眼睛怎樣,這些也都是侮辱,也都桶一桶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0:35:00怕 我現在不敢亂嘴眼睛哥了
哈.引戰跟污辱不一樣.污辱是針對個人.引戰是泛指不特定
污辱跟毀謗都是針對個人而談.是有可能被告的念法律總是對比較計較一些字面上解釋 XDDDD
說別人的文章是廢文,廢文兩字就是侮辱,說別人“帶風向”,也是侮辱別人意志,說別人“鬧板”,也是侮辱別人”,這些的嚴重程度不下於侮辱別人沒錢。所以版主要全部都桶,才公平標準一致
作者:
bin12 (bin)
2018-10-17 00:39:00有些果粉直接說誰買不起語氣是不是在炫富?有些果粉以為買了蘋果...就很了不起了 尊爵不凡偏執的果粉,被水桶剛好
首先要了解"廢文""鬧版"等是不是事實..與事實相符者不罰這是很基本的概念..不是每句都會被罰的 XD畢竟"廢文""鬧版"是針對特定人特性"行為"下去討論
如果對方真如推文所酸很窮沒錢,也是事實,你如何判斷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0:42:00如果人家問分期 那人家回答你說沒錢不要買這樣也叫炫富?
這就過來討論一下很窮很酸這件事情請問您如何判斷?您知道對方賺了多少錢.您了解對方財力?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0:43:00經濟能力也是自身能夠衡量的不是嗎沒錢在那邊想東想西的不就是欠嘴 剛好而已
既然什麼都不知道為什麼你可以就這件事情下去說很窮?既然不知道那就不可以特意去針對特定人貶低其社會地位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也是不可批判的就算他真的買不起很窮? 請問關我們什麼事情既然不關我們事情.也與公益無關.自然不可以下去藉此公然貶低其社會地位
作者:
bin12 (bin)
2018-10-17 00:46:00誰有沒有錢買...並不是ios討論的範圍請就商品本身品質討論動不動就說誰買不起不是炫富?
拜託我重新說一次我不否認酸別人窮是侮辱謾罵.但是我覺得嚴重程度很低,不需要到被桶的程度,就好像“笑死”也是侮辱沒錯,可是有罪大惡極嗎?如果這種很低標準的酸言短語都要被桶,那麼本版是不是就沒有言論自由。老實說,你標籤別人是廢文,鬧板,卓卓,這些也是侮辱別人,要被桶嗎?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0:49:00好棒唷,有習大大板主在,皇城必然太平,難怪這裡,也不奇怪這裡中國用語越來越多,畢竟賺中國錢的人,自然幫忙先從小地方開始把能處理的地方都中國化嘛,謝謝五毛。
你如果不懂就先參考全部語意.如果語意如此那就不可以針對特定字詞然後再來看是不是針對個人.有沒有涉及私德未涉及私德有沒有說明的事情是一個可見的事實
eyecolor,那你不要去八卦版或隔壁板好了,那邊每句話都是侮辱謾罵。這裡iOS的溫室才適合你。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0:50:00你可以自我反省一下嗎?為什麼你上任之後板上爭議那麼多?果粉初犯就三天,非果粉就一週,什麼標準??
斷然不是你隨便針對幾個字詞不參考上下意思不考慮其他就簡單一蓋而論的tontontonni兄..您看您.討論事情又討論到我身上來了
這邊的事情歸這邊.何必扯到個人跟扯到別版可以說對方都殺人分屍了.為什麼這邊不能殺人嗎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0:54:00你出來解釋啊,你水桶的很多根本就不涉及侮辱,完全就是你個人意志認定,多數人都不認同,這裡是台灣是民主社會,人民可以投票也可以罷免,你以為你在中國啊,專制暴政,怎麼有你這麼可惡的人,顛倒是非。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如果不是
我都被捅過一個禮拜.有看過我有什麼怨言嗎? XDDD
管理者本來就不好管理..我站版主這邊<=== 我就是說這邊的人很多都是小學生被捅了一個禮拜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0:56:00iPepsi 我很怕你被桶欸怎麼辦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0:57:00所以版主就是歧視小學生啊
你知道我私下寫信給版主什麼嗎? 我寫說請捅我一個月後來又補寫請捅我三個月..但版主還是維持原案桶一個禮拜
當初我是自願要被捅三個月的~ 沒意見桶一個禮拜跟捅幾天有什麼很難過的嗎? 不上來推文反而是人生一大樂事.自己戒不掉被捅反而可以做其他事情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1:01:00就像六四一樣,該說的正確的就該說,你可以開坦克輾過我屍體啊,要水桶就水桶,鄭南榕做的事,我在網路上做起來容易多了,至少我不會死,但大家要知道這個人啊很可怕的,完全就是搞專制極權,你看上篇大家推文他有解師什麼嗎?完全不理會你,這跟共產黨有什麼不一樣?板主請說,謝謝您
這個板主欠缺一個衡量輕重標準的界線,沒有設定一個合理的酸言酸雨範圍,結果變成只要他個人看到不喜歡的貶義詞就認定引戰。最後變成亂槍打鳥罷了,更可悲的是還有執法不公偏袒的問題,導致事情更複雜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1:02:00解釋
我被捅一個禮拜的一句話是"因為這邊小學生程度的使用者一堆(實話實說不是引戰)"這句話被捅一個禮拜..就這樣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8-10-17 01:03:00哪有扯什麼政治啊,只是說出他的管理風格是什麼而已,專制集權,你們不准有意見,一切都他說了算
說別人沒錢都可以桶了,說“笑死”也可以桶,同理,說別人“護航”也要桶才對啊標準一致啊不要一下低標準一下高標準,判定換來換去
→ eyecolor: 版主很難做的..根本不可能讓每個人滿意啊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1:07:00為了怕被誤會我還特別括弧去說明..XD你看我覺得沒什麼結果看的人覺得很大條被引戰到這就是難做的地方啊..你覺得沒什麼.但看的人覺得難過版主自然會拿捏判定的我以我自身例子舉例應該就很清楚了..我真的沒要引戰.也覺得沒什麼..但就是一堆人因此怒了版主自然會拿捏的..我也是跟版主說辛苦了..可以捅我一個月的 XD
版主難做R,所以只要推文說:謝謝版主辛苦了!!!好不好?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1:11:00眼睛哥 如果我是版主 我一定永桶你
喔.那我就脫離此版不再討論而已.請問一下.有失去什麼嗎就算被永桶.請問我人生因此損失了什麼嗎
還有根據上下語義去推測,很多時候也是很主觀認定,就像之前的Brian和brain,問題是關鍵字沒講啊就定罪別人這個去提告絕對被擋下來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1:14:00我只是想表示我的看法而已啊 幹嘛那麼偏激呢我有侮辱你什麼了嗎 還是我會因為說了這句幹話被桶呢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1:17:00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可以表達出自身的想法和意見但是我沒有要傷害人耶 那為什麼會有因為這樣被桶呢
我根本沒回你啊 XDDD我被捅的想法就是..啊..換別的事情做.
zxcbrian之前推文說沒負責 付不起,也是這樣判定引戰,是有直接說人沒錢是不是
作者:
larryXXX (食我腳皮吧)
2018-10-17 01:18:00人生好難 好累 不想回了
另外,即使是檢舉,版主也有決定要不要桶的認定權利,不是說有人檢舉就一定要桶,沒人檢舉就無視。引戰真的範圍太廣,例如supereva講智障的發言,是否引戰呢?還有KoWenJe突然無來由嗆安卓,還用到"舔"這名詞,更是純粹引戰,怎麼版主視而不見回去找找還有過去應該都不乏這類推文,包含文章也有。這樣不是雙重標準嗎?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10-17 03:19:00看到公告內容害我狂笑不止XDDD
法律只保護遵守法律的人,是為了維持一個法定秩序所謂文字獄是對文人的政治迫害,也就是在守法的範圍下討論結果反而被迫害例如沒版規規定不能用”視頻”取代”影片”說法,也就是本身這是合法po文可是守法下卻被噓文謾罵到自行刪文,還因此每篇被罵這才叫做文字獄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8-10-17 06:10:00現金掰掰,支持板主
作者:
MooQQ (毛捲捲)
2018-10-17 06:14:00笑死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8-10-17 06:21:00支持板主不意外 說就事論事然後在我文章下面 講其他事情完全跟文章無關 還在下面引戰好一個就事論事 不針對人
版規跟刑法完全是不同的東西,拿來比較是唸法律唸到與社會脫節?一個是保護法益為目的之規範,一個是私人論壇的規章,設立目的完全不一樣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8-10-17 07:19:00
支持桶友提吉 吉屎他
作者:
ridges (我想妳,無時無刻)
2018-10-17 07:46:00Good 理性發言很重要eyecolor 請自制一直在推文討論... 這是推文的目的嗎?不過被桶就是禁止發言算是冷靜的一種手段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8-10-17 07:56:00同意樓上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18-10-17 08:08:00板主這次的處置至少看得出標準大概在哪了 是比較嚴格沒錯但是這種攻擊性言論無助於討論 水桶降火氣也是應該的eyecolor你說的是網路霸凌 文字獄是掌權者任意認定的影射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8-10-17 08:19:00作者:
lyfifi (fi)
2018-10-17 09:21:00版主辛苦了~
作者: john2227kn (通訊系統一次過) 2018-10-17 10:01:00
半年 笑死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8-10-17 10:42:00哈哈 某人水準不意外檯面上講得好聽 私底下酸人精神疾病
作者: chinick1478 (nick4903) 2018-10-17 12:16:00
文章引戰不用捅?
樓上不是學法律的嗎?可以寫訴狀提民事訴訟啊...你貼在這也不會有人幫你主持公道
作者: pelu (不敗的戰神) 2018-10-17 12:40:00
某個喜歡到處嗆人有精神勝利達人稱號的臭嘴終於桶了 去換個ID好嗎 不要侮辱柯X哲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18-10-17 12:42:00eye大你這樣公布反而有可能被桶耶 站內信要對方同意才能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18-10-17 12:44:00公開 而且私信罵人也告不成公然侮辱
站內信我有遮住用戶ID,mo ptt私訊不歸ptt管轄
作者: Lennis (Lennis) 2018-10-17 17:42:00
吉
作者:
iamxup6 (我林)
2018-10-17 18:03:00吉吉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8-10-17 19:43:00有可能是分身才不怕
所謂自由是指在遵守規範下才叫做自由,不違反規定為主當違反規範下的自由等於侵害別人的自由表達意見的自由不由得被違反規定的自由侵害這不叫自由而叫違規
作者:
alvisQQ (gish)
2018-10-18 10:36:00沒錢到底有啥好桶阿,真D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