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規2-B「專有名詞規範」討論

作者: ginlom (牛牛)   2023-09-27 16:16:50
此討論已置底一週,並無太大爭議
故不經過投票於近日寫入板規
於10月1日起正式執行修改後之板規
屆時將會一併修改/補充板規不足部份
請板友們再抽空詳閱板規
※ 引述《ginlom (哞)》之銘言:
: <<< 此為板務討論文,非板規修正公告文 >>>
: 若有建議均可提出看法討論,但僅限於本次之討論主題
: 將視討論情況判斷是否於日後進行投票並正式修正板規
: <<正文如下>>
: 鑑於本板均以討論iPhone為大宗,且iPhone系列產品代號數字年年增加
: 使得其餘產品名稱代號會與iPhone系列產品之名稱代號重覆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 且舊產品已於看板討論度日漸降低,現今標題出現任一款iPhone系列產品代號均一眼便知
: 故欲修改板規2-B之規範,將iPhone系列產品名稱,放寬至以代號數字稱之即可
: 產品名稱可省略iPhone字樣,如:XS、11 Pro、12 mini、13 Pro Max、14 Plus、15 等
: 【原條文】
: 2.發/回文:
: B.iDevice等專有名詞使用規則:違者刪文,有引戰意圖者退文。
: 引戰意圖包含但不限於愛瘋、艾鳳等易引發爭執之產品諧音,務必使用正確名稱
: ⑴「標題」 設備全銜
: 所有產品名稱除商號(Apple)可省略外,需使用正式標準產品名稱及型號全銜稱之。
: 一律禁止使用簡稱。不限制大小寫及空格,但名稱必須正確無誤(不得有錯字)。
: 如:iPhone 15 Plus、iPhone 15 Pro、iPhone 15 Pro MAX 等。
: 其中 Plus(包含但不限於) 相關字樣,不得以任何符號取代。
: *標題可容納字數有限,相同產品名稱僅首次提及需如上述規則外,其餘不限。
: *關於標準產品名稱及相關資訊請見本板規下方附錄一說明
: ⑵「內文」 不限制
: 【修正後】
: 2.發/回文:
: B.iDevice等專有名詞使用規則:違者刪文,有引戰意圖者退文。
: 引戰意圖包含但不限於愛瘋、艾鳳等易引發爭執之產品諧音,務必使用正確名稱
: ⑴「標題」 設備全銜(惟iPhone系列產品不在此限)
: 所有產品名稱除商號(Apple)可省略外,需使用正式標準產品名稱及型號全銜稱之。
: 一律禁止使用簡稱。不限制大小寫及空格,但名稱必須正確無誤(不得有錯字)。
: 如:iPad Pro 2023、Watch S9、MacBook Pro、AirPods Pro 2、TV 4K 等。
: 其中 Plus(包含但不限於) 相關字樣,不得以任何符號取代。
: *標題可容納字數有限,相同產品名稱僅首次提及需如上述規則外,其餘不限。
: *關於標準產品名稱及相關資訊請見本板規下方附錄一說明
: ⑵「內文」 不限制
: 以上,歡迎提出看法及建言
作者: fokchiwai199 (ivygor)   2023-09-27 19:00:00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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