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a107 (ㄚ隆)
2014-11-25 07:55:37剛剛騎建國北路,在經過建國北路一段88巷的紅綠燈時赫然看到旁邊馬路上躺著一隻iPho
ne ,於是把它拿到旁邊放著。背面有一隻可愛的超人,盼望早日找到失主。
http://i.imgur.com/xaxsqU8.jpg
作者: km9620700 (阿昇) 2014-11-25 07:57:00
已經被拿去拆了吧....
作者:
leito (leito)
2014-11-25 08:01:00幹嘛不順手拿去警局?
作者:
lovesao (lovesao)
2014-11-25 08:04:00是我也嫌麻煩 po文算有仁義了
作者:
yea107 (ㄚ隆)
2014-11-25 08:08:00抱歉當時在等紅綠燈頗趕,沒想那麼多…
作者: bhis (XXXS) 2014-11-25 08:29:00
沒空不拿去沒錯,沒義務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4-11-25 08:51:00有幫po就很好心了欸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4-11-25 09:16:00推一個 但拿警局好比較好XD
作者:
godbye45 (苗栗金城武)
2014-11-25 09:31:00趕時間沒拿去警局好像是原po的錯一樣zz
警局又不見得順路,這樣也要被譴責難怪台灣社會這麼亂
作者:
sssallen (搖滾不搖頭)
2014-11-25 09:55:00他是警惕大家注意自己隨身物品,一堆酸民在那邊緊張啥毀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4-11-25 10:11:00這跟什麼都沒做是一樣的
好心PO個文,試看看是不是鄉民也要被罵,這年頭好人真雖小,但還是建議拿去給附近警局,謝謝好心分享如果這支是iphone6或6+,大家的留言又不同了
作者:
NbvNbv (豬愛豬)
2014-11-25 10:32:00好人必推
作者:
velkoz (威寇茲)
2014-11-25 10:33:00推
樓上酸不拿去警局的人 知道趕時間的時候根本不可能送東西到警察局嗎 到警局要做筆錄搞30-60分鐘你們知道嗎?怪為什麼是怪po文的人 怎麼不怪本人東西沒收好或是怪順手帶走的人?
作者:
Kenel (小義)
2014-11-25 10:50:00位什麼不拿去警局是原PO的錯阿,假如原PO在拿去警於的路途中結果手機主人發現,栽贓說是原PO偷了或搶了他的手機,這樣原PO不就百口莫辯?現在社會這麼亂,車禍好心幫忙也會被栽贓是肇事者,誰還想當這種好人?要怪怎麼不怪手機主人怎麼這麼不小心,把手機遺失了,或者怪真的順手把手機拿走的人= =
推樓上!善心不是非得要慈善到有可能讓自己沾上麻煩,舉手之勞的善心就不是善心?
作者:
momo22 (ignoreme)
2014-11-25 10:54:00推k大說的有理,以及推原po是好人,你比那些看到假裝沒看到的人好一百倍
如果這手機的主人像有些推文那種自我中心心態,送警局百分之百不會感恩,會怪,"為何不原地等我","你是要偷吧?我的才不可能那麼粗心咧",之類的,不是沒有這樣的人
作者:
lim10337 (Shane)
2014-11-25 11:38:00推舉手之勞!
雖然是好心,但說不定這一PO就被有心人士拿走也說不定
作者:
hitoma 2014-11-25 12:17:00酸的人幫幫忙去把手機送警局吧,想必不會嫌麻煩吧
與其說好心人不如說食古不化你不如自己拿走再發文跟人家說你撿到
作者:
LucidNow (Back to the start)
2014-11-25 12:23:00推原po好心 po文可以用ip查住址
有些人會先回原地找吧,總比什麼都不做好,酸的人是怎樣...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4-11-25 12:31:00但是我覺得原PO應該撿起來帶著 等事主來電或等有空交警察要撿要給好心人先撿 不然被貪心的人撿 或是 放著被破壞我撿到手機時是這麼做的
作者:
s1023 (好想要揮霍)
2014-11-25 12:33:00推
沒什麼應不應該的,那失主應該丟掉手機,原po應該幫送警局嗎?還應該咧,原po以後直接無視就好這跟路上遇到危難的人不幫送醫院上網告知不一樣好嗎?我們會讓救護車直行紅燈,不會讓趕著去上班或玩的闖紅燈這就是差別再推一下,如果做好事沒有作到高標準的人認為的程度還要被批判,這社會只會越來越冷漠!!!
作者:
Kenel (小義)
2014-11-25 13:02:00說先把手機帶在身上的人,都沒想到如果被失主栽贓說你偷了或搶了他手機,或者你是準備拿去占為己有,你要如何解釋?你要如何證明你只是"先帶在身邊"或者"準備拿去警察局",而不是要帶回家自己用?我相信如果失主硬要栽贓,那些先帶在身邊的人一定會惹上麻煩,或許有人說這樣社會會越來越冷漠,但沒辦法,實在太多好人不能當的例子,還是先保護自己為上.
送去警局途中被找到,失主絕對閃過"一絲你本來有要送去嗎?" 的念頭,更甚者直接嗆聲提告
作者:
Kenel (小義)
2014-11-25 13:12:00與其做了好人後被栽贓要解釋一堆甚至被告惹上麻煩,再來那邊幹譙說早知道就不要幫忙了云云,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要亂動,反正如果因為你沒動那支手機,而使那支手機被有心人士撿走了,那也是失主該為自己的粗心所要付出的代價,不是嗎?
作者: daniel780720 (wow星) 2014-11-25 13:20:00
如果不是iphone勒
作者:
pussin (女人心海底針)
2014-11-25 13:27:00為德不足
作者:
yiesten (森林裡有隻老虎)
2014-11-25 13:55:00反正失主沒找到也是自己疏忽,這又不是義務
作者: john2355 (Air) 2014-11-25 14:44:00
是我就打電話給他的家人 說他的手機掉了 我撿到了放在XX不過也要有辦法解鎖QQ 我想我的方法大概沒用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4-11-25 16:38:00我記得只要指正說你正在前往警局的路上就沒事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4-11-25 22:41:00上次看到地上躺一台筆電 直接忽略不想賭撿起來被人說偷東西的機率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4-11-26 12:12:00原PO真的是好心人 沒占為己有就夠好心了 一堆人在那指責如果是我的話 有空當然就送警局 沒空就報警 看它們要怎麼處理 派附近員警過來還是怎樣 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