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Apple Event 重點整理

作者: toshiba978 (頭噓吧jo機掰)   2015-10-31 13:46:58
: → toshiba978: 別家的筆賣$49 , apple的筆賣$99 不算貴? 09/10 03:23
: 推 siro0207: 別家賣的49元能做到跟apple筆同樣的功能? 09/10 03:24
Apple Pencil Surface Pen
價格 $99 $59.99(含可替換不同粗細筆尖組$10)
尺寸 未知 144 x 9.5 x 10.2 mm
重量 未知 20g
顏色 白 銀/黑/深藍
壓感階數 未知 1024
傾斜感應 有 有
按鍵 無 單一按鍵
筆尾橡擦 無 有
機身磁吸 無 有
連接型式 藍牙 藍牙
電池型態 充電式(透過Lighting接口) 拋棄式電池
電力續航 連續使用最高12小時(15秒充電可用30分)
最高12個月(非連續使用)
相容機種 iPad Pro Surface 3/Surface Pro 3,4/Surface Book
不管怎樣...我個人還是覺得Apple pencil 賣貴了...
作者: krousxchen (城府很深)   2015-10-31 13:56:00
applepencil使用時間 vs Suface Pen續航力.....Surface Pen用N-Trig的評價低於用Wacom的Surface1&2當然沒有按鍵橡皮擦的確是Apple Pencil的弱勢沒錯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3:58:00
這電池續航是怎麼比較的apple pencil:A full charge gives you 12 hours worthof scribbling, sketching, annotating, and editing.surface pen:The embedded accelerometer senses whenyou’re not using Pen and conserves your batterygiving you up to 18 months of battery life.你有沒有看敘述就說不是那個問題了 他寫的那段英文你真的有看懂?問題就是我的第一句推文啊 這電池續航是怎麼比較的所以你根本沒看英文啊 表達的事情不就寫在那裡面一個是連續使用狀態 一個是放置狀態 你覺得這樣比對嗎?
作者: kidf55687 (凱爾兄弟)   2015-10-31 14:28:00
樓上很愛叫人看英文 總之可以持續使用12小時 但是你不用的話 電池也可以保持有電的狀態很多個月 這樣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4:29:00
是這個原PO自己貼的連結 裡面都是英文我才複製貼上的馬的自己查英文網站 結果還怪我叫人看英文
作者: wDang (榨菜)   2015-10-31 14:31:00
不就左邊續航是連續使用 右邊卻腦補12個月?怎麼比較的而已
作者: Vett (Vett)   2015-10-31 14:34:00
I dont care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4:36:00
請問一下 不使用 跟 放置 有什麼差別?他就寫說裡面的加速計會偵測當你不使用(放置)時 會讓你擁有18個月的續航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15-10-31 14:45:00
這已經不是賣貴不貴的問題了 除非Surface Pen能在iPad pro上使用 否則根本就沒得比啊 你要比也是跟pad加起來一起比吧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4:49:00
不懂你一直覺得Apple pencil 賣貴了是怎樣?那我也覺得Surface Pen看起來並不實用
作者: peter700 (彼得)   2015-10-31 14:51:00
今天賣59.99你也會嫌貴啦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4:53:00
事實上根本就還沒有客觀的使用對照 你就在這邊ㄧ直覺得喔 那我就在問一個 Surface Pen能用手指變尺 筆畫線嗎?
作者: attila125 (尋找下一片天空)   2015-10-31 14:58:00
規格以外有個東西叫品牌價值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01:00
另外這種換電池的連續使用續航力 也要看你電池本身的電容量看了一下你上面貼的討論 Surface Pen是用AAAA電池?怎麼會只是iOS的價值 沒那隻筆你怎麼做到?我現在iOS上用別家的觸控筆 沒有一隻能辦到任何一個app都一樣 當筆接觸的時候 系統沒辦法分辨筆跟手指的差別
作者: aaa123867 (弒夜暗殺)   2015-10-31 15:10:00
為什麼要戰呢?他最後一句都說這麼清楚了XDDD
作者: hebe0437 (磊)   2015-10-31 15:12:00
有人嫌貴不是很正常嗎?推文能吵成這樣也很厲害 X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12:00
是的 那我也很清楚 我覺得Surface pen不實用 便宜正常
作者: fenix220 (菲)   2015-10-31 15:16:00
你少估了Mark無價好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17:00
https://youtu.be/bhloK3SLuQo 1:20開始我現在用過的 沒有一個app能辦到嫌貴很正常啊 但是拿不正確的東西來比較就不正常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23:00
覺得Apple Pencil賣太貴+1覺得原Po拿Surface Pen比較, 是合理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26:00
OK 要這樣比的話 那我拿路邊攤賣的觸控筆來比也很合裡反正都能在觸控螢幕上使用
作者: hoos891405 (我也許把你忘記)   2015-10-31 15:26:00
不是不能比,關鍵是一開始類比得不對吧x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28:00
要從工具列點尺的話 不如乾脆像goodnote直接有輔助工具基本功能面不就是在觸控螢幕上寫字 所以Surface pen賣貴了怎麼用壓力感測 你螢幕就無法分辨觸控筆跟手指的差別了就按照你的比較方式來比較而已啊 現在你也知道你自打臉?就說你的這些舉例 只是治標不治本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38:00
哪個夜市的觸碰筆有1024階的壓力感測, 拜託介紹一下.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39:00
這樣喔 那我說的路邊觸控筆 你講的這些功能 軟體都能做到何必要surface pencil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39:00
哪個軟體能做1024階的壓力感測?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40:00
1024階 應該可用畫線的速度來模擬 反正idea是人想出的
作者: debris (人如其ID)   2015-10-31 15:40:00
你講這麼多 到時候還不是賣到斷貨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41:00
而且事實上goodnote就有依速度改變線寬的設計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42:00
要依賴速度的就不是壓力感測.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42:00
那麼原PO說的要依賴軟體就不是apple pencil的尺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44:00
那個尺是100%軟體實現, 而壓力感測必須要依賴硬體.這就是兩者的差別所在, 所以原Po在比較硬體.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45:00
100%軟體實現? 好 請問現在哪個軟體有做到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45:00
有品牌價值就是能任性,能囊括手機界利潤九成不是蓋的!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45:00
沒有其他軟體做到, 不是他有硬體成份的證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46:00
100%軟體實現表示不需要硬體對吧 那我手邊正好有路邊牌觸控筆 告訴我哪個app可以做到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48:00
你出錢, 我可以寫給你. 就單一這功能.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48:00
你說的上面演算法 不就在下面的1024階我已經類比過了嗎?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49:00
你的類比不成立, 任何軟體都無法模擬壓力感測, 因為他不知道壓力. 用速度去模擬的不算.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49:00
哇,很豪氣,出錢研發軟體那可是要開專案預算的,開得起嗎是說為什麼硬體的比較一定要拉扯到軟體去模糊焦點?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50:00
都說的很簡單 實際上我就是沒見過
作者: hoos891405 (我也許把你忘記)   2015-10-31 15:51:00
我同意apple賣比較貴,但你無法否定兩者功能不全同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51:00
不需要靠硬體就能達成的話 應該早就一堆人做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52:00
有很多功能不需要靠硬體達成, 依然耗費了十幾年才出現.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53:00
不好意思 我沒有安卓平板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53:00
你做了這個功能,他們還是會說沒辦法掛到他們要用的軟體去來否定功能實現的可能性吧? ._.a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54:00
而且我也不是要你說的那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55:00
無論治標還治本, 我認為原Po已經證明了尺這個問題是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55:00
而且就算apple pencil在iDevice上面有獨佔的功能性
作者: ICEWAYNE (機會稍縱即逝)   2015-10-31 15:55:00
不重要,因為會買這筆跟iPadpro的人不多...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57:00
就像那影片那樣啊 系統會分辨出觸控筆與手指的不同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57:00
但相對的Surface用約略一半的價錢可以有同質的功能性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5:58:00
就跟MFi隨身碟一樣, 同樣容量, 同樣功能, 不同系統,你就必須付出較高的價格.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58:00
這種只要筆送訊號出去提供裝置辨識接觸點是筆就好了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5:59:00
你也講出我上面推文類似的話了 "事實上根本就還沒有客觀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5:59:00
其他替代的方式也可以用接觸面積來判斷之類的吧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00:00
他又沒在比使用對照, 他在比硬體.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00:00
你說iPad Pro還沒上市 然後你就能比較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01:00
單就那隻筆的硬體的應用方式和結構沒有那麼複雜吧你要提到軟體當然會複雜化,但軟體只是應用的實踐面啊這樣的討論會依照你緊抓的角度而有很大的偏向吧?不然我可不可以說iPadpro不能裝Multichart所以超貴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03:00
尺從看影片不就知道了 還有其他更多實測影片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04:00
如果你要說他拿硬體來比缺乏客觀的話 為什麼看影片示範軟體功能就可以是很客觀了呢?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05:00
所以你講的硬體規格與功能的功能就先排除了尺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05:00
如果尺是你認為唯一有區別度的軟體功能的話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06:00
就兩隻手指出來的啊https://youtu.be/CC8mQUVHf0o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06:00
那surface沒多久也會有類似的功能被開發出來吧 ._.也或許已經有很接近的也說不定呀? 軟體這麼多種我是覺得手繪軟體都已經這麼多年了 尺也只是一種應用變化精準而方便的直線繪製,這種功能也不是今天才實現的吧?但這些都是軟體層面的東西 並不是硬體造成的科技落差呀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11:00
我也要暈了 你說軟體出來的 但是現在就沒有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11:00
iOS上面沒有,不代表surface上面沒有吧?今天這個比較是apple pen vs surface pen不是嗎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12:00
現在沒有不代表他不是軟體做出來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12:00
Surface上已經有了? 在哪?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13:00
有興趣的話去手繪CG社群探訪一下吧 ._.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13:00
我現在是認為尺算apple pen的硬體功能 因為系統能分辨出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5-10-31 16:14:00
推文怎麼可以跳成這樣xDDDD好啦,微軟壞壞,害Apple pencil變太貴,又提早破雷,讓iPad pro只能重新定義surface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14:00
所以說這種分辨方式用軟體就可以解決了呀 要做不做的問題如果真的好用的話,將來iOS也會有其他類似的應用出現吧就像force touch也有人寫軟體模擬之類的呀特殊功能好用的話,近似的技術慢慢都會被開發出來這很正常但apple pencil本身有什麼科技上的leap嗎?我比較好奇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18:00
那個Ruler用法, 沒觸碰筆, 拿手指三點觸碰都能達成.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22:00
你是想說先兩隻手指按住 第三指代表畫線對吧可惜在第一個影片的1:20跟這種方法有差他在畫線的時候 有把中指拿開 此時只有兩點觸控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25:00
那個用法, 一樣用一般觸碰即可達成.只要同時兩個點在尺上面, 那就是手指.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27:00
因此結果不該是畫線 而是會導致產生新尺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30:00
畫線時, 會有一個或三個點, 不會有兩個.三個點時, 用時序可以判定哪個是劃線的點.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32:00
你沒有看懂我的意思嗎? 他在畫線的時候 把中指拿開了剩下食指跟筆在螢幕上 此時就變成兩點觸控了 但是前面說的方法是兩點產生尺 這樣就會變成食指跟筆產生了尺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33:00
一樣時序能判定.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35:00
算了 我覺得這種東西實做才會知道問題在哪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16:37:00
你也是軟體工程師嗎? 原Po是, 他說沒問題.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42:00
我不是工程師 我寫的程式是做科學研究的 我是以使用過各種筆記軟體的經驗來討論這件事
作者: ducamao (Macha)   2015-10-31 16:47:00
其實只是要不要做罷了,單就"筆"本身的價值我想看有多少人會花3k去買一支只能用在pro上的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6:48:00
不提尺好了 像防誤觸這點 很多筆記app都說有 也就是軟體工程師認為能做到 然而使用上卻是各種問題有的是要手壓一段時間 筆在畫下去 然後就會把原先壓的觸控判定無效 但是還是有沒防到的時候 有時還會變成四指觸控 其他的方法還有防誤觸面板 但也同樣是治標不治本我都很懷疑這些軟體工程師到底有沒有真的拿來寫筆記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6:55:00
這仍然是軟體寫得好或不夠好的差別呀…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7:00:00
又是軟體 也就是硬體完全無關對吧 那些製作筆記app的工程師真是廢物啊 這麼簡單的功能都做不好他們應該要請原PO去做的
作者: homelife (SKY)   2015-10-31 17:09:00
哈哈 這個也想戰 有多想戰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7:11:00
順便依提 看到原PO最後講的貴50 所以99-59=50?一
作者: Yuan12 (記得真實的自己)   2015-10-31 17:21:00
iPhone, MacBook 也都賣貴了,但它們還是不少人買單,重點是整個生態系統的整合與行銷,只用工程師思維看待硬體規格... 有些東西就是吃定你被制約,但他背後的頂尖軟硬體工程師也要高薪聘僱,那也是成本,至於微軟為何可以便宜?搶市佔啊,行動市場處於弱勢,不便宜連商務市場跟著丟掉嗎?等Apple處於困境自然會降價不就如此而已...如果你也是工程師應該要理解某些產品的背後的價值,在台灣最終只看到硬體成本,但軟體開發也是成本。特別是軟硬體高度垂直整合的產品,要撐起整個生態系統需要的成本很高...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7:57:00
當然又是軟體呀,不然我舉個例子,Zoe就不是硬體的革新其他廠商沒有做,代表其他廠商軟體人才很遜嗎?也不見得吧只是大家想投注的研發重點不一樣罷了然後Zoe的這點子不久後也不再是h牌獨有,類似東西慢慢增加到現在演變成apple也有,照siro的理論難道apple工程師很廢?我是不這麼覺得,所以我也認為類似尺規的功能如果受歡迎將來類似的軟體也會增加 (但如果功能不受歡迎就另當別論了)創意就是這樣,它可能不是硬體科技上面的重大突破而是現有硬體的另一種應用方式被發現出來了而已然後回到手寫筆,這些功能有什麼是硬體上的躍進造成的?至於防誤觸這一點,蘋果用的觸控板和筆有甚麼革命性的不同?是因為硬體非常先進造成防誤觸的判定很優秀嗎?(雖說"優秀"的根據只有影片,但我就先當作他真的很優秀好了
作者: slent67 (史蘭特67)   2015-10-31 18:42:00
不管怎樣 你就是覺得賣貴了就是了啦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8:49:00
你在講什麼? 你講的東西跟我講的有關嗎?我哪邊的理論會變成apple工程師很廢?你說是軟體寫的好不好問題 我才說又把責任歸到工程師要是真能輕鬆靠軟體支援防誤觸 就不會有我上面說的問題有些工程師認為這些功能靠軟體就能做到 實際上有做到嗎?有些問題最終還是得靠硬體才能完美解決
作者: myrzr ( )   2015-10-31 18:58:00
a牌筆的 ready 軟體也還是常常防掌觸失敗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01:00
那可以請你說說是硬體的哪部分什麼原理達成了完美解決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04:00
總之我要講的是 有些看似簡單的功能不要以為光靠軟體就能達成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05:00
然後你認為這個不光靠軟體的決定性差異在apple pencil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06:00
喔 防誤觸的話 有些筆是利用藍芽配對來達成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07:00
怎麼又從apple pencil變成了有些筆了呢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07:00
像這種的 筆要是沒藍芽 你軟體怎麼達成?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08:00
然後藍芽,或是主動式的觸控筆也不是革命性的技術吧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08:00
這就是要靠硬體才能完美解決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09:00
apple pencil是討論尺啊 現在明明是要改討論防誤觸你幹嘛岔開話題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09:00
從來都是討論apple pencil跟surface pen啊請問是誰岔開到防誤觸去的?甚至是誰從兩個筆的比較岔開到軟體層面去的?硬拉別人離題之後反過來指稱別人離題這樣對嗎 xD
作者: landyfox (鍛句鍊字是禮貌)   2015-10-31 19:13:00
原PO都說了「不管怎樣…」,所有的比較都是多餘的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13:00
回到正題,apple pencil有沒有賣貴了我是還不敢說畢竟有些比較的資料 apple pencil還是一個問號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13:00
因為我先前講的沒人看懂 只好舉例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14:00
在硬體上真的有超越對手的實力的可能性也還真不是沒有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14:00
那麼跟筆最有關的軟體面 就是防誤觸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15:00
這不故意是岔開到防誤觸 而是為了讓人知道我前面講什麼不是故意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15:00
只是希望不要到時候拆解出來其實是99%像的東西就好這個就叫做故意好嗎 xD 你有目的性但你並沒有講出具體的硬體科技差距在哪裡啊 我其實很好奇最後你提出的硬體差距,其實也是兩者都兼備的東西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19:00
你們就認為那個尺光靠軟體就能辦到了 我還能說什麼?我講的差距 被你們認為不是差距 然後說我沒講出差距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20:00
原po以開發者的角度說他能做到呀 你去找他要證明去你講的差距或許是實際的差距 但你沒有提出相關性的邏輯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21:00
怎麼變成是我要證明軟體能做到 是你們要證明吧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21:00
我一直在提一個問題但是你一直沒有正面回應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41:00
回來了 就說那個基礎手段並不一樣啊不就像是用防誤觸面板來假裝有防誤觸功能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44:00
所以你說apple的防誤觸是建立在面板硬體科技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44:00
............我到底要怎麼講你才知道我在講什麼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46:00
清楚一點的表達邏輯、道理和根據不就可以了嗎 ._.不需要一直繞邊邊的比喻來比喻去吧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46:00
我以為我講得很清楚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47:00
你覺得很清楚嗎? 那也好吧 xD 就當這麼回事好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49:00
原PO說光靠軟體就能辦到 所以我才舉例防誤觸也是ㄧ堆工程師說光軟體就能辦到 但是結果呢?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49:00
你講的是現象 並不是根據與邏輯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50:00
硬體支援要回到apple pencil和surface pen來比較啊你總不能拿這兩隻去跟塑膠棍裝一個觸控材質頭的比較吧?你說藍芽造成防誤觸的差距這我是認同的,但這不是apen專有你的理論基準應該要是a pen如何在誤觸上打敗s pen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54:00
這不是我的理論基準 你誤會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54:00
那你在a vs s裡面提藍芽與非藍芽的比較是什麼意思 xD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55:00
那你提防誤觸就根本性的扭曲了比較的焦點和基準不是嗎 ._.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55:00
就是我舉例的部分 你說能靠軟體實現 really?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56:00
現在提到軟體解決就是在a vs s這兩者的同級硬體之下啊你要把戰線擴大到非同級的東西去 這到底是想爭什麼?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19:56:00
有ㄧ堆工程師認為可以靠軟體實現防誤觸卻失敗了 你的尺就確定可以只靠軟體實現?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19:57:00
你可以在觸控筆上提出藍芽的差距,那尺規應該也要對等吧究竟是怎樣的硬體上能夠造成apen專有這個功能不被模仿超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01:00
我是不知道apple用了什麼巫術 但是影片告訴我們他能做到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02:00
所以你看完影片認為這個巫術的秘密絕逼是在apen上面就是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02:00
真要講 應該算是軟硬整合 跟以往蘋果裝置一樣 硬體的價格也包括了軟體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03:00
沒關係,硬體包含軟體我可以認同是硬體的差異性但你堅持的軟硬整合之中的硬體特異之處何在?如果說純粹因為軟體生態造就了硬體售價上升 這個我也能接受但你堅持了這麼長一串,我真的很想知道所本為何?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08:00
基本上就是認為原PO說的 apple pencil賣貴這句欠缺考量換個方向好了 原PO說他ㄧ定能做出尺這項功能 但是要8萬1所以這8萬1不該算進surface pen價格裡 再來比較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11:00
噗... (一口茶噴出) 遭不住 冷靜一下,好嗎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20:24:00
八萬一是軟體, 他就說他比硬體了.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0-31 20:32:00
推文大姨媽來了喔 這麼激動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33:00
所以我才說換個方向好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33:00
這八萬一是你跟他的私人恩怨有什麼好方向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34:00
我是很冷靜啦 看他們很激動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0-31 20:34:00
跟某人尬上就要講個沒完了X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35:00
原PO如果只是嫌貴 其實我不會說什麼 像我也會嫌豪宅貴但是用不清不處的方式比較嫌貴就很怪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38:00
會嗎,人家列了很清楚的表格出來呀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40:00
列這個表格是能代表一切?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41:00
可能不能代表一切,但是比較的方式很清楚吧?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44:00
有幾項蘋果的還未知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45:00
你如果一開始就針對這些未知那也不就好了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46:00
就像我拿豪宅跟標準宅 比較一下有幾個房間 幾間廁所這樣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46:00
扯到一大堆表格外的事情去,真的是有比較清清楚楚?電力、尺寸、重量在現有科技之下價值差距不會大到US$50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47:00
等等 我是要反駁原PO覺得apen賣貴 不是我要把兩者規格講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47:00
剩下就是階數,1024是一個很標竿的數字,就看apen多少囉
作者: CleverKY (..)   2015-10-31 20:47:00
怎麼那麼激動 就支筆而已嘛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48:00
你說人家的比較方式不清不楚,因為有很多是未知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48:00
那是其中一個原因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49:00
你這種討論方式真的沒完沒了,又不聚焦又一直拉別的進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0:51:00
我認為我都有講到重點了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0:51:00
然後跟你一項項討論的時候,你又要發散式的阻止結論產生結論產生之後,又要去在一些環節補踹一兩句這種我真的沒辦法奉陪了,真的是尬上了要講個沒完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1:00:00
那是你的結論 不是我的結論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0-31 21:01:00
我又沒有說是我講的結論,我覺得你下的結論我可以接受啊"硬體的價格也包括了軟體"如果你要透過討論來談客觀,我可以陪你練辯詰但如果你的言論最後都是繞回保護自己的正確性的話通通讓你贏其實也沒關係的 -_-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1:08:00
本來就不認為我有說錯什麼 什麼是保護自己?以前我說錯話時 我都會大方的說 是我誤會了但是我在這篇 哪裡有錯?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5-10-31 21:17:00
u質 一堆未知 不知道在比什麼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1:17:00
稍微重頭看了一下 原PO跟我說尺只要多點觸控 路邊攤觸控筆也能辦到 推文john也說是100%軟體 這個前提就代表他們認為光用手指就能辦到了對吧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0-31 21:19:00
以目前你貼的那個影片中的尺的功能, 確實手指就能辦到.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0-31 21:22:00
那麼我就等ipad pro上了後 哪個廠商的工程師也認為一定能辦到做出個軟體讓我用 這樣我就不必買apen了
作者: Luos (Soul)   2015-10-31 21:33:00
人家是Apple 就是能賣的比別人貴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0-31 23:25:00
如果把筆拿開可以叫出尺,把筆拿開可以移動尺,那就保證是軟體了啊。 但反過來如果一定要筆才能叫出尺移動尺則不能保證是硬體,畢竟這可以從軟體那邊鎖住
作者: xelnaga (Xel'Naga)   2015-11-01 00:07:00
腦果粉又兇又沒邏輯 還一直跳針
作者: kazake (飛得位。江霞)   2015-11-01 00:32:00
某人不是專業又那種死態度真的是欠噓
作者: kt3326 (kt3326)   2015-11-01 00:38:00
是說…這尺不就是在9.0備忘錄的繪圖新功能嗎…
作者: Aurora1019 (北極光下的天秤)   2015-11-01 00:54:00
我是不想買這些筆,但是用這些列出來的東西比較硬體價格,尤其是一堆不清楚,又沒有teardown報告分析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0:56:00
的確 我都解釋這麼多了 不知道一堆人是在兇什麼
作者: Aurora1019 (北極光下的天秤)   2015-11-01 00:57:00
硬體工程師、機構、ID的價值看來完全不值錢。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0:57:00
那個影片把筆拿開移動尺 但是他又在把中指移開的情況下用筆畫線 此時只有兩個觸控點 如果系統沒辦法分辨筆跟手指的差別 那麼此時的兩點觸控就應該是會產生新尺這樣的情況下 你怎麼保證是軟體?
作者: kt3326 (kt3326)   2015-11-01 01:34:00
為什麼不直接打開備忘錄用一般觸控筆試一下就知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1:39:00
我是還沒上iOS9 但是你的影片也同是點工具列叫出尺啊這種點工具列才出現工具的app我用過太多款了不知道還有哪裡有測試 我想知道apple pencil跟食指同時點的話會怎麼樣 如果出現尺 那麼他就是用你的方法實現如果沒出現尺 那麼就不是你的方法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01:50:00
結果搞了半天因為自己沒有升級iOS9當了一整串的糗爺 (拍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2:07:00
查了二三十個影片 沒有一個影片有這樣測試 看來只能等上市才能知道了不 我最初是講不靠路邊攤觸控筆使用尺並不是不靠apple pencil使用尺 那時你是說可以^多打不我沒有升級iOS9跟我講的對錯有什麼關係?OK 總算有個比較像樣的說明 但我還是想知道apen跟手指兩點觸控會怎麼樣另外我不love蘋果 大改版總是會有ㄧ些小BUG 不想升級等穩定後再說我當然是相信真實的使用啊 你前面講的那些也是你的猜測為什麼我一開始就要相信你的猜測?會不會跟用三隻手指一樣 我還是抱著懷疑的態度然後我要睡了 明天再說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02:40:00
哇賽姿態超高的 xD ==> "OK 總算有個比較像樣的說明"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02:59:00
搞不好是外國人, 英文比較好?!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7:24:00
已睡醒 昨天忘了補上為什麼還是抱著懷疑的態度之理由因為先前的消息指出 apple pencil似乎不能用來控制工具列上的東西 只能在畫布上使用#1LyLhHeY (iPhone) 我找到測試的文章了也就是說工具列的東西只能由手指來控制 筆不能這就表示了系統的確會知道手指跟筆的差別在這種情況下 是不是就能跟用三指一樣 就是個問號了因為能分別的話 那麼他就有好處 舉例來說 畫到一半需要在停頓點接著畫直線 三指做法的話 就必須要先把手指移開停頓點 兩指生出尺 才能從停頓點再畫直線 然而若非三指^(或必須要先把筆移開)做法的畫 筆就不需要先移開螢幕 兩指產生尺後就能在停頓點繼續畫下去這樣的差別就在於 若是三指做法 停頓點會受到兩次上色若非三指做法 停頓點只有ㄧ次上色 畫出來的感覺就不同了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7:54:00
某人姿態有夠高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8:45:00
是說我嗎? 哪邊姿態高? 不是就說了既然有實際操作的說明那麼我前面的質疑就是錯的 認同原PO的說法 這樣就叫姿態高喔? 那你們這些嗆人的姿態不就更高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9:12:00
補推回來 → siro0207: OK 總算有個比較像樣的說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12:00
重看了原PO一開始貼的連結 apple pencil還有說每秒掃描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13:00
240次 這也算硬體規格吧 怎麼沒有列進去講這句有什麼問題? 不就表示承認我之前講的有問題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9:14:00
那這姿態難道不高?這就叫承認?那姿態還真的蠻高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15:00
難不成我要堅持原先立場 說不OK 就算有這說明也我不接受這樣姿態才算低?我也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9:16:00
語氣委婉跟改變立場是兩回事 麻煩你搞清楚別人在說什麼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17:00
這版超級好笑,說一支apple筆的價格太貴,可以震碎一堆人的玻璃心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17:00
我以前也有說過? 我是以牙還牙的個性 要我語氣委婉 得先對方也是語氣委婉的人好險我不是玻璃心 只是要探究真相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9:18:00
原po用高姿態對你說了什麼?以牙還牙都出來了XDDDDDD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20:00
我就不覺得我那句有什麼高姿態 你再說什麼?如果真讓你誤會 那我就道歉 我表達的不夠好不過我這道歉點是表達不夠好 不是什麼高姿態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9:22:00
直接評論對方言論的"像不像樣"這樣姿態不高?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24:00
這板其實很多人都是看logo在評測電子產品的,即使自己沒用過。別的國家討論板可以理性討論android和ios的優劣,ptt iPhone 板是我走過最盲目的討論板,很難想像這版的人拿掉優越感後,還剩什麼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24:00
好 那就是我表達的不夠好 應改為"OK "OK 總算有個正確的說明"我不否認有些人是看logo 有些盲目的認為這logo就是好而有些是盲目的認為這logo就是爛但是在這版 盲目認為這logo就是好的人並不多 理由就是盲目認為這logo就是爛的人更多 當然別版還更多想到最近蘋果在安卓上架的一個apphttp://tinyurl.com/o7sspz7 看看有多少人是看到蘋果logo就給負評 你說這種人不盲目?蘋果用戶對於google上架的app可沒有這樣做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32:00
我說某些人盲目,馬上就搬出另一群人出來擋。這行為真娘這板真的很喜歡講「蘋果不完美,但完勝安卓」,一群在井底自慰的青蛙大概就是這種景象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35:00
哪邊娘? 一開始不是就說不否認了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1 09:36:00
說話還是留點餘地吧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不好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36:00
但是本來就不能無視有更多看logo就酸的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36:00
面試的時候,你也要跟老闆說:「我不怎麼樣,但我的對手更爛。」嗎?偉哉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37:00
你是選擇性無視那些看logo就酸的?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38:00
我說的「這板的人」並非指全部,而是部份,講過的人自然知道自己講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38:00
這樣你跟你口中的井底之蛙有什麼差別 只看你想看的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39:00
我無視誰?只看logo的人嗎?你要不要看看我第一個留言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39:00
我不怎麼樣 但我的對手更爛 這應該比較接近看logo就酸的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41:00
你也知道喔,那句是用你的立場出發講出來的話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42:00
你第一個推文說震碎一堆人 請問一堆人在哪?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42:00
不怪你被酸爆,但你要不要整篇留言看完再發文?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43:00
包括你在內的一堆人,我講一堆人還要讓你看到?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43:00
我哪邊的立場出發會講出這種話?喔 所以你是想指我 但是我上面早就說了 好險我不是玻璃心 只想探究真相像你這種連在討論什麼都不清楚的人 說實在我見過太多了而這種人只是單純想嗆人罷了 不管自己是對是錯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47:00
你講的那個「盲目認為這logo爛的人更多」在搬出android,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48:00
說實在 要再跟這種人爭實在很膩怪了 一開始提安卓的是你"別的國家討論板可以理性討論android和ios的優劣"所以我就拿google play的app討論版 讓你見識一下你口中的理性討論
作者: ac97631 (心累了)   2015-11-01 09:51:00
所以你那個Google play是外國討論板?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09:59:00
我查了一下 那個app好像還沒在台灣上架 評論當然是外國人給的所以你是認為本國人亂給負評的話你可以接受??可是它上面寫When iPad Pro senses Apple Pencil也就是說應該是要兩者都有才對然後你有看我寫的只能用在畫布上那段嗎? 我認為實用度是上升的 理由都寫在上面了我等你說明為什麼實用度下降 以及我的理由有什麼問題可是筆不就是要用來畫畫或寫字? 還用其他功能地方的話就會出現我那理由的問題基本上其他地方 單純用手指更好吧這樣似乎也能解釋老賈的說法 不需要觸控筆 用手指就好只是老賈沒說畫圖例外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1:27:00
人群裡面一聲"噗" 大聲問"誰放屁"其中一個總是急著跳出來說"不是我,還好都不是我" 的情境大概就是推文這樣子 x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1:35:00
不 應該是說 好險不是我放屁 而且也是事實而且不是急著跳出來說 是跟旁邊的人說
作者: kingoflag (kingoflag)   2015-11-01 12:36:00
這篇文章太好笑了。推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3:28:00
前幾句就有夠高姿態了 難道不明顯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3:51:00
算了吧,跟他提姿態問題,他會迴避之後擷取片面事實來防禦甚至先指控他人高姿態所以自己以牙還牙的 xD各種扭曲討論焦點來創造空集合,徒增版面無意義文字罷了明明自己一上來就嗆到爆還怪別人沒有溫柔對待自己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4:04:00
一上來就問人有沒有看懂英文... 當這TOEIC版?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06:00
我一開始就嗆到爆? 原PO自己貼個英文網站要我看 之後還有人還怪我叫人看英文 我花時間去讀了原PO給的英文 還好心整個複製貼上過來 結果卻是嗆我叫人看英文把整個錯都推到我頭上 還真是有趣 xD把錯推到我頭上後 又反面在說是我在嗆人 我要是說出這事實 就說我事擷取片面事實來防禦 這不就都給你們說就好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4:10:00
如果只有一個人這樣認為, 那就罷了, 可是現在...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10:00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10:00
沒關係 不用都給我們說 可以都給你說就好 :)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11:00
又是想多數暴力嗎? 有些人就抱著成見來看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12:00
唷 成見嗎 認為他人有成見這難道不就是你的成見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12:00
甚至有些只是看你所謂的片面事實就在那邊評論有多少人是像我先點進連結內 看個仔細後 才回推文的都馬只是看到前幾句推文 就片面以為是我在無理取鬧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15:00
你看完後的行為還不是為了找可趁之機去他山之石?然後呢?你的論點是不是因為缺乏sturdy fact而一一崩解崩解之後呢?你對於別人花時間解釋這麼久給你聽的態度如何再來呢?又繼續找更多其他的縫隙來為推翻而推翻?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4:16:00
跟工程師戰Spec, 嘖嘖...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16:00
我看完後發現問題本來就是要糾正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16:00
你從硬體離題到軟體,再從軟體離題到防誤觸已經很遠了始終提不出你所謂的硬體上決定性的差異何在我都不好意思問你到底分不分得清fact和opinion的差別你認為你講得很完整,但你對自己的要求都是主觀性看法性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18:00
因為我當時就不認為你這種比法合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19:00
你又有什麼權利去死命要求他人提出的事實都必須合乎你滿意?不就你認為自己的觀點最正確,而拒絕任何他人提供的思考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0:00
所以你又有權利要求我同意你還沒拿出證據時的想法了?我拒絕的那些地方 我都有講出為什麼我認為不是這樣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1:00
你的認為先不論有沒有事實佐證,你最後訴諸的解釋是什麼?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2:00
不是只單單的拒絕好嗎? 要是我只想拒絕 我才不會浪費時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2:00
是"你也不知道apple用了什麼巫術" 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4:00
我的邏輯後來也有講了 這隻筆不該只比硬體就說貴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4:00
沒有嘛,也就算了,你自己的依據始終只有看法而已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5:00
一句就夠代表你一大堆都還沒解釋清楚邏輯的攻擊點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5:00
假設某豪宅 5個房間 4個廁所 1個浴室 1個廚房某標準宅 4個房間 4個廁所 1個浴室 1個廚房豪宅價位是標準宅的50倍然後我就說 不管怎樣 我覺得豪宅賣貴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6:00
我不得不說你每次的比喻都很缺乏釐清邏輯的效果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6:00
接下來你反駁我 我就說 我就是只比房間廁所浴室廚房的數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7:00
可能你自己認為超恰當的吧 x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7:00
量原PO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4:28:00
原波都說個人認為貴了 其實沒啥好吵的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28:00
然後又要離題到你的比喻去嗎?很滑稽你不覺得嗎?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4:29:00
就跟逼人同意16g不夠用一樣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29:00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開始講的 這種比法來嫌貴欠缺ㄧ些考量對 我前面也有講到 原PO如果只是嫌貴 我不會說什麼但是用這種比較 又說我只想比這些 來嫌貴 就很奇怪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31:00
你是可以提出你認為正確的比較基礎呀,但是該要有邏輯而不是比喻來比喻去離題到最後發現自己誤會一些功能性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32:00
我就說這種比法欠缺考量了 甚至在前面又有講到實際使用還是得等上市才知道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34:00
但你提出來的考量到最後其實都被推翻了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34:00
也就是說 正確的比較基礎就是 等上市 具有客觀評測比較再來說這點我前面也有講到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4:35:00
也還好啊 我比自己想要的有啥不對?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35:00
也就是說 我真正要講的 一開始就講完了 後面都是你們跳硬體跟我爭 我就只好拿個現有的東西來討論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36:00
這篇就是原po的觀點 你有你的觀點可以另外po文吧?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4:36:00
Iphone跟某系統手機 我喜歡ios系統很順 所以我覺得其他系統買了不值得 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4:37:00
"在別人提出足以駁倒的事證之前,我的想法是沒有錯的"這種事就是姿態高了...
作者: cathagice (ㄌㄗㄏ)   2015-11-01 14:37:00
大家超激動的。尺的功能在Adobe Photoshop Sketch 裡面也有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37:00
好 比自己想要的 那如果我說我只要比指紋辨識功能好了我就說那些沒指紋辨識的手機都賣貴了 這樣的說法你敢說我不會被噓爆?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4:39:00
這真的沒什麼對錯 就是個人觀感 原波可以以某種角度評斷是否賣貴 給與原波同種想法的人參考 你不同意 是因為跟他看的角度不同罷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4:39:00
問題是這篇沒有被噓爆啊 = =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39:00
我還是再說一遍,你要提你的觀點可以,但要有邏輯和道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40:00
噓爆只是個誇飾法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4:40:00
不同看法, 不想比硬體, 想比其他的, 那你回文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41:00
你是因為害怕別人不會認同所以不po文嗎?那你在這裡不認同他人倒是不認同得挺爽的嘛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11-01 14:41:00
用不到指紋辨識的覺得無所謂甚至覺得多餘 用到的覺得很值得 這很ok啊 有問題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42:00
他第一次說出單純就硬體來看 是在14:54才有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42:00
內文就是硬體在比較了,你需要被提點到多仔細呀?如果你直接說"除了硬體之外還有軟體價值"我想我也立即同意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44:00
我就有直接說過這種比法欠缺考量了啊這個考量當然也包括到軟體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4:45:00
你的回應內容比人家更欠考量三倍以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47:00
你可以自己翻翻講出欠缺考量已經是什麼地步的時候了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48:00
你以為我想講這麼多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48:00
哇 原來你不想講這麼多的 真的是太辛苦你了 xD我理解了,你先天下之憂而憂,對於公理正義有強烈的責任感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50:00
老實說我在14:53的推文就已經講完重點了 是原PO突然跳個硬體 我才想要講下去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51:00
套一句你講的話,那是你的結論,不是他的結論他強調了自己的立場,然後你就勉為其難地繼續下去就是了?繼續下去嘛也不是不可以,結果到頭來你講的東西有沒有根據?還是說所有人不得出跟你一樣的結論就是不可原諒的?實際上他回應用硬體比較,就各自都表述了立場不是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53:00
我那時的根據當時是從影片來的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54:00
所以你對自己的根據可以只是一個影片?哇這對別人和自己的要求程度真的是超公平的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4:54:00
當你提出"尺是硬體"的時候,可曾經過"他當然也有可能是軟體,但我從a點b點c點等等角度來看足以推翻他是軟體的說法,所以我才可以肯定他是硬體"的思路歷程? 從後續的對話來看很明顯是沒有...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56:00
所以我的立場就是不認同只用硬體比較 跟你當然有衝突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57:00
不不不,你當下的立場是尺規技術是必須要有apen才能做到並且在他人提出軟體解決方案的時候,堅持是非軟體層面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58:00
不 我在那邊的說法是 到底怎麼用軟體辦到 這是個問句然後就認為應該需要硬體 因為從那影片裡的幾個角度來看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4:59:00
但原po是不是提出了技術用軟體可達成的可實現性?然後你是不是在這個層面花了大量篇幅去質疑?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4:59:00
的話怎樣怎樣 當然這最後被證明是靠軟體不過我在之後也有問了 筆跟手指兩點觸碰的話會怎樣如果不是像三指做法的話 那麼就表示筆這個硬體還是會有影響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01:00
那這樣你提出尺規來延續爭論不就跟沒有根據沒兩樣嗎 -_-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01:00
請注意 我上面這也是問句不要把我當作是肯定句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03:00
恩 這句也是事實啊 我"現在"iOS用別家的觸控筆 就真的沒有一款app有做到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03:00
這個結果不是因為你自己沒有升級上iOS9造成的誤會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04:00
所以你用一個自己也不清楚的情況在不斷質疑他人是不是?
作者: jawa7026   2015-11-01 15:04:00
因為你沒升iOS9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05:00
這樣我就會知道iOS9有個app真的可以做到 底下不需要再爭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05:00
因為你沒升iOS9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05:00
你真有心的話當然可以調查影片裡面用什麼軟體以及版本啊還要別人來提醒你這點來阻止你不斷沒根據地噴人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06:00
不過還是有上面那點筆跟手指兩點觸碰的問題沒有解決還沒辦法保證筆一定沒影響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07:00
所以你的尺規被myth busted之後又要再來鑽新花樣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08:00
這點我老早在前面就問過原PO了 不是新花樣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08:00
一句你認為實作上才知道問題就說"沒解決".原Po都提了演算法, 只差沒給你Psuedocode.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09:00
我建議啦,等上市之後你自己去買一台來研究,就能回文表述
作者: jawa7026   2015-11-01 15:09:00
我看下來,那個功能跟筆完全無關阿,是要解決什麼?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10:00
* Pseudocode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0:00
為什麼那個功能會跟筆完全無關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11:00
原Po已經解釋過了, 我跟其他大多人都接受他的說法,建議你回去看.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2:00
實作上才知道問題這也是事實啊 蘋果實作出這個功能都沒到過問題?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12:00
而且你還得先確定這些功能是不是apen的獨佔功能假如獨佔的話,還得去確定是因為硬體科技造成唯一性呢還是因為apple不開放api給第三方app / 觸控筆造成的壟斷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3:00
原PO只有認為那樣實用度下降 但沒反駁我前面寫的東西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13:00
之後你才能說這些功能真的非apple pencil不可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4:00
我也回應為什麼實用度下降 我的理由會讓實用度上升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15:00
你現在又要扯到人因科技的層面去了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5:00
不是的 這邊還是爭論是否100%軟體 三指就能作到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6:00
不是在討論非apple pencil不可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16:00
而是你講的太多東西不但無關而且循環論證人家就已經給你實現方法了,剩下就是軟體的最佳化問題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7:00
這是廢話 我也是啊 不回應本來就不代表認同但是原PO沒回應我那點 就表示這點還是個疑問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19:00
真虧你能夠連續打出這兩個推文 xD 恥力很夠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19:00
我就對那時給的實現方法提出疑問了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0:00
想看證明就拿出公道價啊,人家就該無償滿足你的爭勝心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0:00
還是你提個實現方法 不準人有疑問?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1:00
方法都已經講到這個份上了,對你花的時間已經很夠多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1:00
我可沒有要贏 我說過我只想要知道真相
作者: jawa7026   2015-11-01 15:21:00
因為這功能iPad iphone都能用,但是apen並不支援iPad iphone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2:00
那人家就該犧牲時間寫code出來滿足你想知道真相的慾望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2:00
我若堅持要贏 那麼就算原PO底下貼出使用法 我也會堅持自己的觀點
作者: jawa7026   2015-11-01 15:22:00
所以很顯而易見的,與apen無關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4:00
所以我的時間就不珍貴嗎? 他貼的東西我全都有看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4:00
你覺得自己的時間珍貴,但你選擇拋擲在這些循環論證裡面啊然後你希望人家無償講到你所有細部環節通通都無話可說?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5:00
不 有可能是ipad pro與apple pencil才能用的特別功能未必與apen無關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6:00
apple pencil很可能有特殊的功能,但不見得是硬體科技造成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26:00
堅持 ==> 被提出證據反駁 ==> 持續堅持...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7:00
因為沒上市也沒teardown,所以我的用詞是"不見得"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7:00
我把他貼的東西看完 又有跟他收錢了喔?你用不見得 我也是用未必 所以才說這是留下來的問題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8:00
你可以不看啊 xD 是有多傲嬌人家找文章給你也是要花時間的,要不要付顧問費給他?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5:28:00
"不去反思自己的想法有沒有根據,根據夠不夠充分,這種事要由你們對我做"這還不叫高姿態嗎xd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29:00
不是就說我要是持續堅持 我現在就不管原PO貼什麼我都不認同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29:00
反正全世界都應該陪你一起浪費時間到你滿足為止就是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30:00
搞不好我們其中有一個是推文Bot...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0:00
原po就算貼了打臉影片你還是在堅持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0:00
我就根據該影片想了不少問題點 然後再說我沒反思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1:00
反思了之後不是繼續堅持質疑但又提不出根據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1:00
到底哪邊堅持?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5:31:00
堅持不是只有一種,你沒有堅持a跟你有沒有堅持b完全是兩回事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2:00
我前面就講過我的根據了 你又說我沒提根據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2:00
你的根據是opinion,我要求fact,然後你說"有可能"用看法當根據誰都會,來點有事實基礎的東西可以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3:00
根據影片他中指移開 筆跟食指會變成兩點觸控 若單純手指的話 應該是會變成產生新尺 這就是我當時的根據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3:00
你要分析影片不如去找出可能達成技術的邏輯只提出質疑並沒有讓你的論點可以被支持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4:00
當然到了最後才說這還是有方法實現 而且還真的貼出使用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5:34:00
你在丟出"尺是硬體"之前,我說的是之前喔,有做過任何"他也有可能是軟體但我推翻掉了"的反向思考嗎?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34:00
原Po已經針對兩跟手指的狀況提出了演算法.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5:00
你的根據都是在攻擊他人的論點細節之上,但沒有自己的支持我就問你,你說硬體才能達成的話,怎麼達成?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6:00
而我那邊的根據是個爭論點 不是結論點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6:00
你除了攻擊他人論點之外,沒有自己的運作理論,還沒發現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7:00
爭論的時候 本來就是雙方提出不同意見結果呢 我提的意見全被認為是在攻擊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38:00
那當然,但顯然你自己的言論除了攻擊之外沒有實質性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38:00
應該說是惡意攻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40:00
你們認為我是在嗆 就是認為我有惡意了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40:00
嗆不嗆與姿態是另一個問題,不要混為一談在態度上我並不很能認同,但這跟立論是可以分開的事情我頂多覺得這人怎麼這麼難交流罷了,但我還是耐著性子交流如果你提出了硬體獨特的運作原理,我可以接受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43:00
其實我也是很有耐性的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43:00
xD 其實你也是好人,是不?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46:00
所以說,缺乏根據,是不是?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46:00
因為就沒有啊 同時也認為因為就沒有 你不該這樣比後嫌貴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47:00
是啊我也做過這樣的結論,這一點我程度上是認同的但人家對於你攻擊的部分是提出了理論性的可實行根據你拉扯一大堆東西出來之後,現在拿這句話出來倒是很方便嘛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48:00
所以我對他的理論性的可實行根據有了疑問 這樣也不行?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49:00
而原po的比較所缺乏的根據,是一些比較的資料還是問號這些大多是可以合理推估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49:00
還是你提個理論 我一聽就該全盤接受?我是在上課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50:00
提疑問可以啊,又沒人不准,只是跟你掛上邊真的就沒完沒了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51:00
Thou shalt cease to insist.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51:00
就像你說的,你提出沒上市沒有比較基礎,原po說只比較硬體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5:51:00
"我提一個東西出來,在你們說服我是不對的之前,他是對的"這個不知道要叫什麼...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52:00
這裡就是一個互相表述的段落了,那後面的是什麼?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52:00
我想這應該是從書報討論課以來的習慣吧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53:00
Teacher blaming time. It's all their fault for noteducating me well enough.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53:00
同學都作不同領域的 上台報告 我們底下也是會一直發問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1 15:54:00
我們現在是在跟你一起上書報討論課的嗎xd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54:00
crush through all opponents.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54:00
不是 我是說這是習慣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55:00
If those habits are developed in class, then it'syour own judgements on whether you are going tobring them over here on a bulletin board discussion.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56:00
尺規那部分就是當原PO說只想比硬體後 我才提出的東西不然我早該在前一句就停了我前面也說你以為我想浪費時間講這麼多嗎?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1 15:58:00
你現在就可以停止浪費時間,但你顯然很想繼續浪費下去 ._.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58:00
這周還是steam特賣 一堆遊戲等我玩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58:00
Now blame others for wasting your time, when themajority determines that your points are allinvalid. Reiterate that your time is of a higherworth, buy using Steam's sales as the evidence.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1 15:59:00
也好 那就到此為止 就留下那個筆與手指的問題等上市驗證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15-11-01 15:59:00
* by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11-02 13:48:00
http://www.mobile01.com/newsdetail.php?id=17329我也是看他那篇測試的文章來講還有什麼是我的論點錯誤? 不是都說了那是個問句 哪邊論點?喔 現在看看 裡面還有提到每秒掃240次需要筆 用手指的話只有一半然後 "提出Apple pencil擁有甚麼獨特的硬體" 這點你我都不知道 他還沒上市 各種實測 拆解都沒有就是我最初想講的 你這種比法根本欠缺考量 不該這樣比後強調貴 我不知道他還有什麼功能 但你也不知道現在想比 就是單純比價格 或是單純比官網寫的規格其他都等上市後 各種客觀比較 使用 測試 結果都出來後在去嫌貴我大概就講到這裡了 雖然我猜底下會有人只看片段就在批不過我也懶的理
作者: blueskybird (曉昀)   2015-11-02 16:16:00
推原文,算理性比較,某人這樣爭很難看
作者: ksng1092 (ron)   2015-11-02 16:45:00
不是一句話後面放了問號就"不是我的論點"好嗎...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5-11-02 21:49:00
馬上又批評對方的比較欠缺考量 這姿態...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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