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raku (皮樂)
2015-12-17 17:33:14本來不想參戰的,但是後來看到 Qusics 的說法不是這樣,
讓我懷疑馬駿只貼對自己有利的部份,所以只好對這件事情表達一些看法
首先介紹一下出場人物:
馬駿(Ma Jun)
作者:
s91812 (刀穎[刀X])
2015-12-17 17:40:00推皮樂姊
作者: chou0825 (兔堡堡) 2015-12-17 18:00:00
推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5-12-17 18:33:00推正妹
作者:
s1s1 (胖鳥)
2015-12-17 18:52:00推倒皮樂正妹(誤
作者:
paul4047 (Monsieur)
2015-12-17 19:41:00皮樂姐好正
那個比喻好像怪怪的,有改良用賣的很合理啊?去學免費基礎瑜伽,改良之後開班授課,不懂的同學寫mail去問也能得到回應,很棒啊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5-12-17 22:35:00大概就是Linux和OS X之前的關係吧 一個免費 一個要錢改良後 更好用 要收費 其實還蠻合理的阿當然免費公開原始碼的那位也是值得敬佩
作者:
ghb 2015-12-17 23:48:00正妹給推 倒數第二行:願意公開
作者:
KevinMai (Kevin Mai)
2015-12-18 00:10:00為何我在reddit看到的是reptrich雖然公開Activator的原始碼,但他有註明類似「如果要用可以,但是也請公開自己的原始碼」這句話,所以我覺得用雞排這個比喻來說似乎不是這麼精準?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12-18 01:38:00其實我覺得公開跟收錢算兩回事,有本事就自己去compiler祕方都公開了,但是要怎麼處理得好又有點竅門。當然他們的戰火我也只是旁觀看看,真正的內情無人知曉。不過開源授權似乎都反對拿開源的資料去營利
作者:
s1s1 (胖鳥)
2015-12-18 02:34:00不是反對拿去營利,而是反對你利用開源資源卻不分享自己資源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5-12-18 12:47:00
看最先開源的人 有沒有說不能拿去營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