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19日11:44
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淡水查獲盜版影視APP軟體「
LUV TV」,逮捕劉姓(32歲)、廖姓(31歲)主嫌,並查扣雲端主機資料,警方根據查扣資料
發現,該軟體利用數位匯流方式,上傳盜版節目、影集至資料庫,供使用者收看,國內所
多業者製播的電視劇也被侵權,其中以三立電視台受害最慘,遭侵權的節目數量幾乎占所
有內容的三分之一。
警方表示,該軟體的影音內容分類詳細,除遭查獲後目前已下架的台灣地區影視內容外,
還區分中國、日本、韓國、香港、美國、英國等地的節目內容,而下架之前的台劇遭侵權
數量高達112個節目,總集數超過3000集,警方去年接獲業者檢舉,經長期蒐證後,終於
將劉、廖2人逮捕,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
警方呼籲,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或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
輸、重製作他人著作之電腦程式及其他技術,而有收益者,是觸犯著作權法第87條規定,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突發中心呂健豪/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219/79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