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到直營門市送修6+
我送修的原因是因為手機時常當機,觸控不良
現場跟台哥大店員確認手機外觀沒有損壞
並且持有台灣大哥大的報修單,上方有(外觀瑕疵註記說明)是空白的!因為根本沒有瑕疵!
2/28打電話給我跟我告知在撕下我的保護貼後,發現螢幕右上有個不到一公分的裂痕
必須要跟我告知才能做檢測。
我當下有詢問(怎麼會有裂痕?)
店員的意思就是要跟你告知,維修師才會進行檢測的動作。
我也在忙上班,有回應店員好我知道了,先請維修師檢測到底我的手機有沒有異常
3/1維修師聯絡來報價需要一萬多元的維修費
因為螢幕有裂痕,判定是人為因素造成。
所以我問維修師,我的觸控真的異常
我跟臺灣大哥大直營門市店長聯絡,她的意思是因為有2/28進行告知,代表我是已經同意的
但是我的手機真的是好好的送出去維修,現在才來跟我說什麼有裂痕!?
我一怒之下請他們不用修理麻煩盡快將手機送回門市我要去現場看
所以保固內的iphone維修師表示,有異常
但是因為沒有檢查仔細不知名原因產生的裂痕,變成人為因素所以要自負額
這樣到底是對還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