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zleo (ezleo)》之銘言:
: ※ 引述《mmmmmfff (發牢騷!)》之銘言:
: : 我沒去過這家,我無法評論這家的技術或是服務態度
: : 不過呼吸線這產品讓我有點興趣 (回想起以前Macbook有呼吸燈的美好年代)
: : 所以我看了一下他們部落格的介紹
: : http://buyalun.pixnet.net/blog/post/186853711-%E5%91%BC%E5%90%B8%E7%B7%9A
: : 節錄其中一小段
: :
作者:
hdpig (Oo摸西豬oO)
2016-04-26 23:16:00支持
作者: gunpau 2016-04-26 23:18:00
挺啦!
支持S大~說穿了 卡片是你的 想剪也是自己的事 根本跟老闆無關
作者:
Genki626 (元氣626)
2016-04-26 23:21:00拜託你又沒做錯啥 最好都不能表達意見 剪卡有必要大驚小怪嗎?燒國旗都稀鬆平常了 總之 加油
樓上B大努力把系列文上一篇的推文看完就會知道了XD
一個修手機的FB上只剩下公審、VIP、抽獎跟取暖文 呵呵
我怕他會忍不住又在fb上發文了,不是說好不理ptt了嗎 怕他臉腫
就自己理虧阿 所以才那麼激動XDD 都幾歲人了還這樣呵
自己說過超多次不理PTT 結果每次都自打臉上鉤震怒
我無意鬧大,只是想表達的推文會太長,故用回文,請勿把轉載到八掛版
作者: gunpau 2016-04-26 23:42:00
為何看到震怒兩字我笑了XD
作者: markie1234 (安安你好) 2016-04-26 23:47:00
推
s大~先準備一下,FB裡有些言論您是可以提告了。http://goo.gl/tTB687
阿倫只會嗆你:我有一票律師挺我+一堆記者等著讓你紅
作者:
kingzak (王札克)
2016-04-27 00:01:00不知道剪卡片會犯什麼法?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4-27 00:02:00來看是PTT比較多人還是他粉絲團比較多啊(挺
再次聲名這次事件在我意料之外,我也無意從中獲得好處,發這篇文是表達我的想法,或許我會被告,但我不會藉此事件去告任何人
作者:
Genki626 (元氣626)
2016-04-27 00:04:00S大別擔心 告不成的啦 放寬心......
剛看了一下福箱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買那種東西就算超過1500價值 你用不到的 等於是垃圾啊
或許告不成,但光是讓我走警局法院,就會造成我和家人的困擾
作者: kentr (é‚) 2016-04-27 00:07:00
推~
作者:
Genki626 (元氣626)
2016-04-27 00:08:00剪個卡片要被告? 告什麼?虐待卡片喔嗎?你可以反告他誣告啊 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
mj2124 (CL)
2016-04-27 00:11:00照理說所有把卡片撕掉跟丟掉的人都會被告囉~趕快把卡片供在神桌上
倫哥可別告我啊 我只是說沒用到的東西對我來說像垃圾
作者:
feverh (阿咪老師音樂請下)
2016-04-27 00:17:00每次都說不在意又整天找架吵再來輝說沒時間陪家人
建議你本身做一下功課 看他要告什麼去了解一下構成要件 還有誣告的構成要件也去看一下 警察跟檢察官不會幫你做這些的
作者:
feverh (阿咪老師音樂請下)
2016-04-27 00:18:00建議倫哥放寬心別告我多陪家人,平安喜樂
作者:
mj2124 (CL)
2016-04-27 00:18:00把公審的時間留下來,我想應該就夠了
作者:
zinif (zinif)
2016-04-27 00:20:00加油
作者:
bomin0624 (Bomin_IMBLP)
2016-04-27 00:25:00最新的po文又提到ptt啦 無言
作者: chimouse (手汗王945) 2016-04-27 00:26:00
鄉民支持你
好想看到他要告你什麼 法院見?? 記得秀一下傳票 謝謝
作者:
mj2124 (CL)
2016-04-27 00:32:00感恩師傅,讚嘆師傅,師傅不開心惹。 s大加油
作者: chou0825 (兔堡堡) 2016-04-27 00:34:00
笑死人 那信用卡剪卡的 銀行也要提告用戶嗎
基於物權 轉移之後的所有權在收受方 不會有什麼毀損上的法律責任 除非流通於市的國幣才有毀損國幣罪google 一下 物權 除非他要告你別的 不然不會成罪
這就是我剪卡的原因,還有我並不知道那是微笑寫的卡片,因為只有畫一個笑臉,沒有名字
作者:
mj2124 (CL)
2016-04-27 00:43:00只是您已經不需要卡片留作紀念,因此銷毀以免卡片資訊外流,想不出有甚麼好告的。
是微笑寫的又怎麼樣 我剪掉馬英九簽名證 馬英九會告?
作者:
c98406023 (æ’Œæ€æ¼æ’±)
2016-04-27 00:51:00如果不喜歡店家態度就乾脆直接剪卡吧!
作者:
o4ab515 (AB YaNg)
2016-04-27 00:52:00S大 別被嚇 你沒做錯什麼 支持你、
如果樓上A大是在回我的話XD 我的意思是感覺原Po根本就不用擔心被叫去做筆錄
作者: EvangelionF (Thomas) 2016-04-27 00:54:00
推
擔心的點是最後一句「即便不起訴,讓你去警局做做筆錄我也爽^^」,倫大光VIP就收6、7百萬現金,真的要玩你,可沒幾個上班族玩得下去!
H大看你的意思是做筆錄沒什麼好擔心的, 還是說不會叫你去做筆錄?律師分析,消費者只是據實說出感受,就算被告,成案的機會也不大,不用擔心,但如果是惡意捏造事實,恐
他好容易被釣喔 明明就超在意 又寫的好像無所謂哈哈哈
作者:
ezleo (ezleo)
2016-04-27 01:15:00剪卡哪裡有法律問題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4-27 01:15:00做不做筆錄沒什麼差 只是加快地檢署那邊的流程等真的收到傳票再去開庭就好土城跟博愛特區的我都跑過
作者:
ezleo (ezleo)
2016-04-27 01:20:00整個粉專充滿負能量 這是一間正常的公司會發生的狀況?笑死我了
作者:
kcw2424 (大野狼)
2016-04-27 01:21:00慘了啦之前全家np中華剪了好幾張台哥的卡會不會被告啊,救我啊
作者:
ezleo (ezleo)
2016-04-27 01:22:00看是ptt鄉民厲害 還是你的3500?恩?腦粉厲害k大 你慘了 要被小公司告了這隻魚怎麼這麼好釣阿不是說懶的理 ㄏㄏㄏ 笑翻
作者:
ezleo (ezleo)
2016-04-27 01:26:00ptt的力量絕對讓你始料未及
作者:
zinif (zinif)
2016-04-27 01:28:00剪卡片是哪篇阿?
作者: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懲罰你)
2016-04-27 01:31:00快笑死 剪個卡片也要告 是要拿什麼法條告啦
作者:
zinif (zinif)
2016-04-27 01:33:00找不到剪卡片推文那篇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4-27 01:38:00上一篇拉到後面很好找
作者:
zinif (zinif)
2016-04-27 01:41:00恩…身為法律從業人員覺得很好笑XD
作者:
zinif (zinif)
2016-04-27 01:44:00原PO如果有被告歡迎找我討論XD我覺得檢察官看到就懶得理他了
剪掉卡片到底是要告啥碗糕啦到底!!!ㄎㄧㄤ到一個緊繃
作者:
zinif (zinif)
2016-04-27 01:48:00看有沒有分派到我認識的檢察官跟我講一下洗他臉
作者: cywu573 (Chi-Yuan) 2016-04-27 01:54:00
推
z大,謝謝你了,希望不會要到請教你的地步,我也是真心希望愛瘋修能更好,無奈會變成這樣,還是睡不著,也謝謝文森的相挺害他被桶,文森也來信安慰,十分感動
作者:
m770613 (Wally)
2016-04-27 01:59:00不用怕,有法律資源
作者: yue1013 (Dexter) 2016-04-27 01:59:00
集氣
作者: cywu573 (Chi-Yuan) 2016-04-27 02:00:00
你沒做錯任何事,你只是剪了張卡片!
作者: cywu573 (Chi-Yuan) 2016-04-27 02:11:00
剪了張您不再需要的卡片
作者: WPTTEI (WPTTEI) 2016-04-27 02:16:00
看有沒有人幫轉八卦版
作者:
hauching (Ching)
2016-04-27 02:23:00卡片你花錢買來,就是屬於你的!我不要了,我剪掉不要了!能告什麼!
作者: s8700846 2016-04-27 02:35:00
妙禪大師台北現身拉
作者: getx105 (生吃臭豆腐) 2016-04-27 02:43:00
不用擔心啦,剪卡告得成銀行一年下來不知道要告多少人了,覺得這行為頗好笑
作者:
kusocurt (kusocurt)
2016-04-27 02:47:00剪的好,迷途知返!推
作者:
bomin0624 (Bomin_IMBLP)
2016-04-27 03:12:00肥宅EQ 不意外R
整夜難眠~躺一下就起來看推文,看愛瘋修文章,網路留言真的要謹慎也謝謝大家相挺,這時如果ptt也是針對我那我肯定很難受這也是我怕上八掛,怕鬧大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4-27 05:42:00濫訴想讓人就算沒錯也要做筆錄的心態也是奧客
作者: hamasakino (orange) 2016-04-27 06:06:00
好扯啊
作者:
Genki626 (元氣626)
2016-04-27 07:19:00微笑明明就是在賣運動用品的......
作者:
kody8624 (kody8624)
2016-04-27 07:58:00哈哈哈,要怎麼訴諸法律,看到看笑死快
作者:
Genki626 (元氣626)
2016-04-27 08:02:00作者:
kidd232 (KIDD)
2016-04-27 09:13:00在粉絲團是神就真的覺得在外面是大咖XD
作者:
aiko (笑)
2016-04-27 09:35:00拍拍!不過真的不用太擔心!!
作者: GARFIELD520 (胖貓) 2016-04-27 09:44:00
原來卡片連微笑都沒簽名啊~很佩服師傅讚嘆師傅!
剪個卡片不會被告啦~ 你有想過用心寫的卡片被剪碎,寫的人的心情?自己換個角度想想吧,如果你不想留著,可以剪可以拿去資源回收不讓對方知道,既然你要公開,就應該考慮到對方的心情。如果你當初的做法是寄回去給阿倫,我想你會得到相對應的尊重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6-04-27 09:58:00老實講 看到你剪人家用心寫的卡片 再有道理 你都不對了阿倫要告你 一定是告不成的 不過你的作法真的是有問題不滿阿倫就請針對阿倫 你卻對阿倫屬下的女員工微笑出氣這是看女員工好欺負吧 至少當初微笑寫給妳是真心的結論 他告不成你 你不滿也找錯人了 根本就好笑
作者:
Genki626 (元氣626)
2016-04-27 10:06:00Xer大來了誒 你好你好
作者: micca (micca) 2016-04-27 10:06:00
無意中看到這系列討論..就我看來..S大並非針對女員工呀只有一句心得,,,棒打出頭鳥,,,
作者: GARFIELD520 (胖貓) 2016-04-27 10:14:00
誰針對女員工了?連誰寫的都不清楚了!
作者:
ezleo (ezleo)
2016-04-27 10:31:00完全看不出來是針對女員工,邏輯.........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16-04-27 10:38:00這個事件主因不是剪卡 是板上的信徒 把剪卡截圖給 淪看
作者: Nowi (Nowi) 2016-04-27 10:39:00
想請問如果用心寫的告白信,告白不成被撕掉。可否提告XD
撕掉當然可以,動產的所有權移轉以交付占有為要件,如果已經交付到你手上,而且又在你占有中,你就是動產的所有權人,你要怎麼處分這個動產都可以,當然拿去擦屁股也可以,不過把告白信整個PO出來會不會有著作權法的問題就有待商榷了
作者: Nowi (Nowi) 2016-04-27 10:45:00
Haha 謝謝Howard大的詳細解說
作者: a362562 2016-04-27 10:46:00
請問是不是有某個護航的每篇都在護航 某一篇還被打臉啊?
這讓我想到 最近常在UBisoft粉絲團上看到全境封鎖
樓上,花的所有權人已經不是你了,除非對方是把花是把
花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丟在你身上,有這類的行為可以告公然侮辱外,不然我想不到可以告什麼(本魯材疏學淺,見解若有誤請大家不吝指教)
對了 那拍賣板很多人家送的耳機 相機 手機轉賣依阿輪邏輯也能告囉 XD
我怎麼越看越不懂有人在說什麼 卡片是員工代表公司發的 並不是微笑私下給的 我不滿這間店 我丟掉或剪掉他們所給予的東西有問題嗎?難道我還要考慮員工心情或是路邊賣香腸阿伯會不會不爽 會不會扯太遠啊
說話大聲點嚇你啊 反正仗著有錢請律師 都交給律師處理你看他說得出告不贏讓你跑警局做筆錄也爽 就知道了
作者:
fan0417 (Gibyekai)
2016-04-27 11:08:00他真的很想紅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4-27 11:30:00有些人就頂新酪農邏輯,這種人所在多有也不意外吧
下午要開直播"罵人"囉 直播罵人應該有涉嫌公然侮辱吧?
作者:
ezleo (ezleo)
2016-04-27 11:32:00感恩
作者: s8700846 2016-04-27 11:45:00
s大都幾歲的人了是在擔心什麼
沒走過警局上過法院難免擔心,結果八掛也有新聞了我己做最壞打算了,該去警局或法院就去吧
作者: s8700846 2016-04-27 12:57:00
記得申請把案子移到你管轄地還有爛用私法檢查官是會嗆人的
感謝昨晚到今天的幾個版友的打氣,也H大Z大願意挺身相助PTT真的處處有溫暖~真心的感心謝您們謝謝S87大的提醒,也謝謝推文的每一位
作者:
newty (ADF)
2016-04-27 13:49:00他這樣未經本人同意就私自截取S大的剪卡圖 PO到公開的粉絲團上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嗎??
作者: jlin07 (啾咪林) 2016-04-27 14:03:00
跩倫公告!2點半要開直播對酸民喊話,請各連戰備部隊集合!
又來了 自己都不知道說過幾次不理鄉民 結果一直上鉤cc
偷神在跟水果日報宣戰了嗎@@?要戰我也沒再怕...霸氣阿
作者: s8700846 2016-04-27 16:25:00
當然要怕阿 離開保護圈耶
作者:
hide1126 (hide1126)
2016-04-27 16:46:00這都能告...真是吃飽太閒
作者:
oldeight2009 (è€å…«å‚³å¥‡ 傳奇是我)
2016-04-27 16:54:00完全看不懂 有沒有懶包阿
作者:
farlandx (Farland)
2016-04-27 17:04:00+U
作者:
BlackV (ㄚV)
2016-04-27 18:10:00沒什麼好煩腦的,S大加油!
作者: betweensky 2016-04-27 21:50:00
加油。未經作者同意擅自轉載照片,這樣是ok的嗎?
作者:
jjh (.......)
2016-04-27 21:58:00基本上檢察官這關他就過不了了吧....
作者: s8700846 2016-04-27 22:36:00
推樓上 檢查官沒嗆你爛用私法就不錯了
作者:
s128128 (d-_-b)
2016-04-28 08:33:00to o4ab515 請/我ID推錯文XDD
作者: bananatruck (lun) 2016-04-28 08:49:00
光看他上次對消保法的發言 就忍不住翻了個大白眼 還妄想要找人遊說修法 想請問你算老幾?
s大~看樣子是沒事了,倫大把焦點轉到微笑身上,借題發揮,化杯糞為力量,團結倫粉的心,再次創造銷售奇蹟,讚嘆啊~只是辛苦您了,肉覘當完了,昨晚有睡好嗎?
有大家的支持和願意提供協助下,心情變平靜,昨晚睡很好謝謝大家了,接下來讓我們回到原帖持續關注倫神吧
作者:
wicors (御悪果実)
2016-04-28 12:35:00我學美術的,看到別人這樣對待我的作品的話我一定發飆你今天是要針對阿倫,你把氣發洩在卡片上幹嘛?這樣踐踏別人的心血自己默默做就算了,還放上網幹嘛?另外阿倫這樣告絕對告不成,因為沒有法律依據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16-04-28 13:06:00就讓我們靜靜的等待他的業績有沒變好
To wicoes:所以我也付出了被公審的代價,公開毀壞美術者作品的行為,我有在這次風波學到教訓了
作者:
hide1126 (hide1126)
2016-04-28 13:57:00她做這卡片包含在她的薪水裡。什麼心血會不會扯太遠
作者:
G1055G (GG)
2016-04-28 14:27:00看粉絲團才知道卡片是微笑寫的 但回去看看那張剪卡的圖我倒是沒看到哪裡有微笑的簽名
因為她有寫我是:) 我也是看粉絲團才看出來是微笑的= =
作者:
hide1126 (hide1126)
2016-04-28 14:53:00這本來就是客服的工作內容。不是無償的大家常常都會收到感謝信啊。難道不是老闆寫就不代表店家
作者: GARFIELD520 (胖貓) 2016-04-28 18:15:00
很認同hide1126大說的話~倒是師父完全模糊焦點還踐踏別人的心血~非常好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