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iphone 7 機王花屏studio A退貨心得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6-10-10 23:06:01
9/30 在微風廣場studio A 購買 iphone 7
約四天的時間出現約2秒鐘的花屏,那時候以為自己看錯,
新的手機怎麼可能有問題。
10/9 花屏持續無法消除。 http://imgur.com/a/IgSK7
10/10前往微風廣場studio A希望退貨,店家表示超過7日無法退貨,
對我而言買到瑕疵品是無法接受的。
打去蘋果客服,客服人員聽起來是中國人,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能退貨。
但是因為是跟studio A 購買,他也無法處理。
經過6個小時漫長的
協商,店家把機器帶到忠孝東路98號店面拆開檢測,發現有可疑痕跡後,
願意讓我退貨
想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是瑕疵品,其實沒有限定七天內才可以退貨。
網路購買 apple store 還有14 天的鑑賞期,或許比較有保障。
作者: danielwu13 (王爺)   2016-10-10 23:09:00
所以蘋果產品都建議在官網買,日後蘋果台灣直營店開幕就再也不用受這些授權經銷商的氣了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6-10-10 23:11:00
經過這次,我也會建議大家在網路買,價錢根本沒有差別。也比較有保障
作者: y55523   2016-10-10 23:11:00
第一批的真的問題超多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6-10-10 23:15:00
根本不想在經銷商買
作者: th8314087 (sunshine)   2016-10-10 23:17:00
幸好你成功退貨了,虛驚一場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6-10-10 23:18:00
花了寶貴的六小時。希望對版友有幫助。瑕疵品不限7日退貨
作者: hellomo (HELLOMO)   2016-10-10 23:34:00
蘋果官網安心保障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6-10-10 23:39:00
studio A不給換的論點是啥? 為何拆機後又轉彎了呢?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6-10-10 23:49:00
理由是超過7天,且購買時候牽了一張小紙條說不能退貨。拆機後我詢問故障原因,他們含糊表示出現奇怪痕跡。公司願意吸收
作者: kuokyle (Kyle)   2016-10-10 23:54:00
正常7天後是保修,不是退貨拿回錢的
作者: MJF0525 (小頑童)   2016-10-10 23:59:00
studio A 真的不建議購買
作者: qw1217280 (Aya1217)   2016-10-11 00:15:00
坐等直營店開
作者: MobileComm (MobileComm)   2016-10-11 00:32:00
老實說這應該是ios10 bug 我6更新後偶爾會出現一下
作者: ChrisMac (小皓)   2016-10-11 00:38:00
這一看就是硬體有問題,不是系統的問題
作者: snow5828 (願...)   2016-10-11 00:41:00
哇 真的是機王ㄟ
作者: enzo660 (你誰啊)   2016-10-11 00:44:00
....
作者: h820118 (恐龍)   2016-10-11 00:52:00
我的ipad升級ios10之後 偶爾也會欸
作者: wings5 (艾比)   2016-10-11 00:59:00
想請問怎麼協商成功的啊?
作者: y55523   2016-10-11 01:04:00
嗆他消基會 馬上像龜兒子一樣他們被客訴會扣很重 嘰嘰歪歪的跟他說不然走消基會 馬上服服貼貼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6-10-11 01:07:00
我也是和studio a搞得很不愉快,不提了
作者: uf2790105 (幽浮兔)   2016-10-11 01:12:00
SA規定七天內瑕疵可退換貨 你在意差七天可以在官網購買但會吵就有糖吃 還可以發這樣的文 是台灣服務業的悲哀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6-10-11 01:19:00
有錢人的想法真高級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6-10-11 01:23:00
民法規定跟SA不一樣,不知道參考誰的。民法第 365 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作者: trama (宅宅宅)   2016-10-11 01:40:00
如果是瑕疵品,其實沒有限定七天內才可以退貨....不要用你那不正確的資訊來誤導,經銷商的遊戲規則本來就跟官方不同,這只是因為你硬盧又剛好碰到一個比較不想花時間跟你多耗的窗口而已,studio A絕對有權力不鳥你,因為他在購買前絕對有告知你退換貨的原則,它的確不是多好的代理商,但是你這種做法似乎沒必要上來理直氣壯的分享這種成功經驗,雖然是間爛代理商,但是我這次為它感到同情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6-10-11 01:42:00
您的意思是,SA規則超越民法,受教了。感謝
作者: m94116 (紐澳良烤G)   2016-10-11 01:55:00
小心退不完
作者: CBING (菲律賓王子)   2016-10-11 02:07:00
又一個自以為懂民法的鯛,有舉證此現象是瑕疵造成嗎?文件po出來看看啊,沒有舉證是瑕疵廠商願意換給你只是不想浪費時間處理鯛事懂嗎?這樣也洋洋得意的po一篇真好笑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6-10-11 02:20:00
法律不能只挑你要的條文來看,民法第366條就規定了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是可以用特約去免除或限制的,除非你能證明是店家明知有瑕疵還賣你
作者: iamgugu (靠考啊)   2016-10-11 02:20:00
幹嘛折磨自己不當初就在官網買,給經銷商活受氣?還是微風週年慶有參加?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6-10-11 02:22:00
另外物之瑕疵擔保是無過失責任,怎麼會是消費者去舉證這現象是瑕疵造成,反而是店家要去證明這個是消費者的人為因素
作者: iamgugu (靠考啊)   2016-10-11 02:23:00
如果是因為折扣,這就是告訴我們一分錢一分貨,多花錢買保障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6-10-11 02:26:00
而且這個應該是依據364條請求另交付無瑕疵之物,不是365的問題
作者: enzo660 (你誰啊)   2016-10-11 02:28:00
舉證是廠商要證明非自己的瑕疵 法律規定不是要消費者自己舉證
作者: LOVEWS (煩惱)   2016-10-11 02:30:00
瑕疵是官方說的算 諾特七說他電池沒問題就是沒問題你奈他何?
作者: Demaciaaaaa (藍策欸區)   2016-10-11 02:43:00
推westwood
作者: uf2790105 (幽浮兔)   2016-10-11 02:54:00
超棒der耶 依民法第 365 條 我電子產品五年內有問題都可以直接退掉 感恩原po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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