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我想失主一定很著急
希望他有開尋找我的iphone功能
不得不說這功能定位真的蠻準的而且也還算即時!
要是我的手機的話不見一定睡不著覺><
也感謝原po好心幫失主保管手機 ^_^
希望失主早日尋回手機
※ 引述《dimples6 (糕)》之銘言:
: 隔天我跟同事借充電器,開機後發現有設密碼鎖,等於失主的親人也無法打來。但他的鬧
: 鐘是國語女生的歌(我不知道是誰的),然後有麥當勞的自動app會更新優惠。
: 如果版上有人是失主,請站內信我。週一會拿去警察局,希望早日找到主人。
:
:
作者:
rkune (rk)
2017-03-05 06:43:00寧願半夜不睡放回原處也不拿去警察局 原po很nice 有夠熱心
作者:
yamigeri (受到打擊了)
2017-03-05 07:13:00備份XDDD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7-03-05 08:15:00
真的很可悲 這種態度 唉 令人踏伐
作者:
fire811 (今天起床是賺錢還花錢Q.Q)
2017-03-05 08:28:00大家說看到東西不要撿,看到搶劫不要幫,看到受傷不要救,不是沒道理的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3-05 09:32:00我撿到iPhone 一律丟到大排水溝 以免後續麻煩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7-03-05 09:36:00感謝備份~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7-03-05 09:49:00設密碼鎖結果掉了打不進來~這設計也蠻奇怪的
作者: miaoderle (喵的咧) 2017-03-05 09:55:00
備份xddd重點是還有人護航也是很神
作者: EngelF (EngelF) 2017-03-05 10:00:00
有時候撿到會要你留資料有點麻煩,我有過在縣警局附近撿到手機,警察死不收,因為是縣警局不受理報案,他硬要我拿去派出所,最後我說那我乾脆丟回原處他說去啊當然我還是馬上拿去派出所了也抱怨了一下縣警局,警察跟我說不受理但他要轉派,他們人會過來接
作者: forget3344 (simon) 2017-03-05 10:48:00
我以為事後ptt po個文,就可以掩蓋原本的佔有之心,拿了發現不對勁,但有紀錄了,趕快上網補救!嘿嘿,都是我自己想的
作者:
Arbing (ov'_'ob)
2017-03-05 10:53:00今天撿到手機理應直接送去警察局 今天原原PO撿了遺失物過了那麼久才又把手機放回原地 請問你是失主你會每天去同一個地方找一個禮拜嗎?質疑原原Po為何不直接拿去警局我還真不知道為什麼叫做鍵盤正義然後現在侵佔遺失物又把遺失物丟回路邊再來嘴說版友怎麼不去撿請問護航邏輯何在^_^?
作者: cs02045782 2017-03-05 11:08:00
失主搞不好跑回原處找,撿到不送警局就不要撿,過幾天了還丟原處,蝦
可是原po沒有說不送呀,只是沒有立馬送過去。結果大家抓著沒有立馬送的痛點猛打,說不定原po家裏方圓百里沒有警局?後面放到原地就真的蠻問號的啦
作者:
rkune (rk)
2017-03-05 11:22:00第5天才終於擠出時間上PTTpo文 原po真的超忙的 請體諒好嗎
作者:
Arbing (ov'_'ob)
2017-03-05 11:25:00補推 這篇警世文告訴大家像原原PO那麼忙的人路邊看到手機不要亂撿搞不好失主比你更忙更著急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03-05 11:28:00
什麼鍵盤正義 從原處拿走又不送警局不PO文根本是故意讓人找不到吧?失主搞不好都放棄了 這時再拿去警局是打算之後變自己的嗎就算沒空去警局 上網PO文公告一下也不需要花幾分鐘吧一群鄉愿的人不知道在助紂為虐個什麼
他持有手機超過3天又沒送警局,最後再丟棄一次,聽起來頗讓人感到疑慮
作者:
shawnlou (00)-\德神/-(00)
2017-03-05 11:44:00護航的也太鬧了吧
作者:
zen777 (批踢踢æ¦ç¥ž)
2017-03-05 12:04:00不送警局該不會是想和失主拿禮金?
作者: WonderH2O 2017-03-05 12:52:00
侵占幾天下來發現破解不了趕快亡羊補牢囉
原原po一開始內文是說他在週三善導寺站撿到iphone,結果要下禮拜一才要拿去警局,這邏輯真的很奇怪!善導寺站附近沒有警察局嗎?而且還說他很忙沒空去警察局,但是重點他還有空回文和今天凌晨走回善導寺站附近把手機丟回去,你不能馬上拿去警察局你不如還不要撿,撿了又拖了快一個禮拜,又把手機丟回去!根本有事!
一直以來都用HTC ,I phone我不稀罕啦^_< 啾咪
樓上原原po,你不是說你很忙?怎還有時間回文看訊息,根本想侵佔吧!貪小便宜的心態
作者: WonderH2O 2017-03-05 13:03:00
就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呀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7-03-05 13:05:00要不是做賊心虛,又何必自刪文? 還好有備份
哈哈哈哈 這就你的結論?我不能看回文?鍵盤正義好驚人阿~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7-03-05 13:06:00另外,其實就算送警局,也是可以合法的跟物主拿禮金喔~
剛探頭一看機子消失囉,想必是版上熱心的大家幫忙把手機送去警局了吧,真的很棒!謝謝告知 但我不缺錢啦
你的邏輯真的很奇怪,你自己說你很忙,忙到不能去警察局,但是有這麼多時間可以回文看ptt,又跑回去看iphone不見了,你這樣不是想侵佔那不然是?
作者: WonderH2O 2017-03-05 13:20:00
誰管你缺錢還是缺手機 遺失物沒送警局就是侵占
一種我不能用的心態乾脆再丟出去,到底就是沒有要幫忙回歸失主的心態
作者: WonderH2O 2017-03-05 13:21:00
怕進警局怕稱這樣 說明一切
我還是聽您的勸別再回文了,上個網也要被酸,人生真的很難~
我沒有要酸你啊,假如你掉五十萬,別人撿到不馬上還,你的想法會是?這是要跟你說撿別人的遺失物請盡快拿去警察局!
熱心魔人 林北之前撿到錢包有1200元 送去警局 作筆錄花了我一小時 連絡失主從中和來新店 等了他2小時
作者:
foreest (雨林)
2017-03-05 13:54:00推備份
一共花了我3小時 送警局不麻煩 後面程序麻煩之後看到路上有錢包 我就當是鬼新娘 省的麻煩
作者: xyylove2H (阿欲) 2017-03-05 13:56:00
送警局真的不用花多少時間,希望大家以後撿到手機還是儘快送到警局,如果真的沒時間,就不要拿了,放在那邊說不定過沒多久失主會回來找可惡沒想到馬上被af大打臉惹QQ如果真的沒那麼多時間,還是不要亂動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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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240公尺的距離比上班找同事求救還近吧...
作者:
jamison04 (σ ゚∀ ゚) ゚∀゚)σ)
2017-03-05 14:32:00這有侵佔罪了嗎?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7-03-05 14:44:00不要亂撿 沾上指紋就慘了 用腳踢進水溝
這已經有觸犯侵佔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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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ade (JACK)
2017-03-05 15:17:00哈哈
作者:
Arbing (ov'_'ob)
2017-03-05 15:26:00不知道這個能不能備案耶 ip id都有了 有沒有比某d熱心的鄉民不忙可以去備個案 顆顆
作者:
kaizea 2017-03-05 17:06:00一群正義魔害死失主...有夠可悲的網路正義
??? 原po自己玻璃心 也能怪網友喔?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會因為網友講了什麼話而不一樣?沒那熱心就不要亂撿 純撿不偷一個禮拜 對失主來說跟被偷是一樣的 正常人兩三天等不到就買新機了純撿不偷算什麼狗屁好心 路上車子鑰匙沒拔能不能借騎?基本常識 沒要幫就不要在那邊亂
備份OK 我根本沒有摸到那支手機 ^_< 謝謝大家 週末愉快
作者:
hlkang (小龍)
2017-03-05 19:35:00善導寺附近有派出所,還很近
樓樓上原原po不知道是說謊連篇還是什麼,說自己完全沒摸到那支手機,那你還說你拿了這支手機去跟你同事借充電線充電,開機還顯示要輸入密碼,你這個人…也太多破綻了吧!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7-03-05 20:35:00原原 po 的心態真的很OO 還好我不認識
原原PO後來又說他沒動那隻手機,根本整件事情都是他編出來想騙大家吧
笑死人 想刪文不成被備份 趕快猛裝無所謂我看被好心人撿走的機率 都比你拿去警局的機率高
作者: icelagoon (RICK) 2017-03-06 03:02:00
讚
作者: lovesolife44 (手動åœç”¨) 2017-03-06 03:25:00
這個要高調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7-03-06 09:05:00愈演破綻愈多 已逃離戰場
作者:
jiangee (yeeeee)
2017-03-06 09:49:00原原Po日常???
作者: xyylove2H (阿欲) 2017-03-06 10:09:00
這個一定要給它高調一下,不是正義魔人或是熱不熱心的問題,是原原po已經拿了人家的手機一個星期沒有歸還也沒有送警局,這樣責任很難釐清,那些說以後看到遺失的物品都不要拿省得人家罵你什麼的的人,未免也太玻璃心了吧?大家說的都是事實阿,原原po說詞反反覆覆的,任誰都會懷疑吧
作者:
rfoo1789 (心情如表情)
2017-03-06 10:59:00感覺他只是胡謅想發廢文討推推,結果沒經過深思就亂編,滿身破綻
作者:
Acrono (DaDaDa)
2017-03-06 14:10:00了不起 負責
作者:
pan7775 (大禹)
2017-03-06 18:22:00噁心
作者:
crazy888 (crazy888)
2017-03-06 22:08:00一群噁心的 人家好心硬要嘴
作者:
piadora (皮多羅)
2017-03-08 00:32:00喊燒的人快過去撿起來送警局...不然跟原po不是一樣
又一個護航的 沒空送就不要撿 過幾天還放回去 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