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0533 (小綠說)》之銘言:
: 我在5/2在phcome上購買iphone 7
: 5/3收到貨全程錄影,也確認手機有包膜未拆封
: 5/4開始使用後發現螢幕左下角有不平均的亮點瑕疵(非人為造成)
: 如圖
: http://imgur.com/FtQXECj
: 向pchome反應後,竟然是回覆我
: 「由於蘋果商品為特殊商品,
: 如外盒膠膜一旦拆封/序號已登記註冊(已開啟WIFI或3G連網),
: 將會影響您的退、換貨權益。」
: 且建議我將手機送至iphome維修中心檢測,
: 而非建議我退貨處理。
: 當中不斷向pchome反應消保法有保障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無須負擔費用
: 但是客服回覆說網頁上有下標前注意事項的資訊,
: 說購買就是已經同意遵守網頁上的條款
: http://imgur.com/eI2qy7c
: http://imgur.com/7CGv395
: 反應消保法第 19 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
: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
: 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 pchome客服還回覆我「依據民法第259條第六項:
: 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
: 償還其價額。因APPLE無法註銷註冊,商品僅能以福利品出售,
: 若退貨我方須收取20%之價值損失。
: 意思就是我網購七天內瑕疵退貨還要跟我收取20%的價值損失~~
: 這樣是合理的嗎?
: 是不是因為是大公司所以根本不在乎消保法
: 所以消費者就應鼻子摸摸接受這賠償嗎?
台灣刁民真是不簡單,有多刁看推文就知道。
退貨原則就是商品回復原狀,回復原狀的定義不是只有外觀和硬體而已好嗎?
都已經註冊了,還想要退全額,有沒有這麼貪心啊?
想全額退費先把硬體+軟體都先回復原狀吧
都什麼年代了還自以為軟體看不到不值錢喔?
在那邊推消保法的鑑賞期的人都是不是條例都會在線上買東西,然後把商品內的電子序號或福利兌換用完才退商品,然後要求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