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契約上一項關於競業條款的...能不簽嗎

作者: gogogirl (女孩夜未眠)   2014-04-19 20:22:14
就像標題說的,請教一下各位職場先驅
小妹目前在南部一家自行車相關產業公司擔任國外業務
一開始報到時,有人資帶我填一開始試用期的勞動契約
也看了試用期後會簽的不定期勞動契約
其中令我困惑的一項是
它規定若未來離職,兩年內不得從事自行車相關產業的工作
並有一個額外簽名的地方
其實已經Google過競業條款
但疑問 我是否有權不簽此欄位?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類似經驗?
(小妹於一個半月後即將滿試用期,適應的不錯)
作者: fjack (fjack)   2014-04-20 00:14:00
簽呀,唬人用的,基本上合約裡頭沒寫到要怎麼補償你不從事該行的損失,那這條是無效的,因為侵犯到你的工作權,況且專業是不斷累積的,如果有效,那每換工作就要重新開始,跳槽也不可能..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4-04-20 02:08:00
○力?去google鴻海的case 你就知道競業有沒有用了有些傳產連競業的上限是2年都不知道 還在那邊沾沾自喜
作者: gogogirl (女孩夜未眠)   2014-04-27 19:06:00
非常感謝,鴻海的case我看了..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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