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開始是這樣的:
我的客人是荷蘭客人,除了出貨到荷蘭之外也會直接出貨給客人的
客人(日本/澳洲/美國等),基本上客人都不願意提供他客人的訊息
(怕我們直接聯絡他的客人?)這部份一直都神神秘秘我們也沒多問,
B/L的操作上就按出貨荷蘭的操作方式
Shipper: 我司
Consignee: To Order
Notify: 荷蘭客人
最近一票出到美國的貨因為要填ISF(10+2)表格,都填好之後貨代來信說要將
一些訊息提供給consignee供consignee申報美國海關用
可是我的consignee是To order,我當時真的不知道要提供給誰@@"
後來有問荷蘭客人他說他們沒做換單,consignee是他們,我都搞糊塗了!
這樣他們有換單嗎?
請問板上的大家有人能夠幫忙解惑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