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爬過文,under value似乎是很一般的做法。
就是我們自己出口報關時用接單的實際金額,
但是隨機用文件則是under value。
現在我的產品內含鋰電池,客戶要求隨機用文件要做under value,
我們的船務回覆如下,請問是真的不可以嗎?
台灣的海關會被外箱上的隨機文件挖出來看是不是跟報關的金額相符嗎?
『客戶如果不想17% 請改走小三通
但行運時間較長 費用約4500
另外DHL 不同意我們使用此方法,因公司產品本身有鋰電池,海關會驗,
如果海關驗了 發現與我們報關的文件不符,則會要求我們提出申明,
也會被扣下延後一天出口,
還有我們公司也將會被海關記點,爾後要出口可能就會每出一票貨就驗一票貨,
相對的行運時間也就會再延到一天左右送達。
還有除了小三通 FEDEX .DHL .UPS .TNT都請提供相關英文公司名.地址.收貨人
PS.此客戶可自行報關進口是嗎??
則請客戶走正規的方式吧,不要為了17%而讓我們被海關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