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上遇到的一個問題:
我司與歐洲供應商下單(條件EXW),直接空運給我們的中國客戶
而我司與中國客戶的貿易也是EXW
FORWARDER是由中國客戶指定的,並前往歐洲供應商的工廠提貨
同事有跟歐洲供應商說:提單的CONSIGNEE與NOTIFY都做中國客戶
已經出貨一陣子了,歐洲供應商都沒有給我司提單
1.請問這樣的流程是對的嗎?
還是因為是客戶自行提貨,提單我們本來就不會經手到?
2.提單上CONSIGNEE與NOTIFY都做中國客戶,那麼SHIPPER會做誰?
3.同事只有提供INVOICE給中國客戶,我覺得很奇怪,但是到目前也沒聽到有問題。
還是說EXW條件下的出貨文件,是客戶由自行處理?
再請不吝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