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為大大好,我是外貿新手,遇到了提單修改的問題,
請各位大大不吝於指教。
提單上的品名為 N6 FILAMENT 70D/24F,
這次是第二次出口,上次出口提單品名 NYLON 6 YARN,
兩次出的是一樣的東西,NYLON 6 YARN 是一個統稱,
N6 FILAMENT 70D/24F是一個比較準確的品名,
客人請我們這邊修改成第一次的品名,是印尼的客人,
請問我第二次的品名會造成客戶清關的問題嗎?
我這邊希望不要修改是最好,FORWARDER說今天不確認修改的話,
之後修改費用就以美金計算,因為當地海關會有罰款,
船是在10/21離港的,請問各位大大這是一定要修改品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