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

作者: f01926 (JABABA)   2016-06-23 09:36:11
不好意思~因為我最近也被這個問題困擾><
我們公司是貿易公司
配合的製造工廠分別在在大陸深圳 東筦 惠州
我司的國外各戶都是做FOB HK
所以我們都是請工廠把貨出到客戶指定的香港FWD的warehouse
並且都是出散貨
其中有一家FWD告知
''無論香港或者非香港的托運人,首先請跟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事處提交 (方法二)
的註冊申請,海事處會給貴司一個註冊號碼 [GMVXXXXXXXXX]. 貴司需要用此註冊
號填寫由我司發出的聲明 (Shipment Mass Declaration),並於VGM截止時間之前
提交此聲明給我司。''
但另一家FWD就沒有要求...
反應給老闆知道後,老闆是說我們又不是出整櫃的貨,應該是FWD要負責測量整櫃
的重量,我們交散貨不是只要提供貨物的重量就好了嗎,而且其中一家FWD又要我
們跟香港海事處申請註冊號碼,但另一家FWD並沒有提到要註冊....
不知道是否有了解這方面高手的可以幫忙解惑一下,感激不盡~~~
※ 引述《ryokomay (tamama)》之銘言:
: 如題,新的公約要求2016.7.1起,託運人必須提供經過驗證的貨物實重,才可裝船。
: 但一般的小公司沒有什麼認證的秤重設施啊@@
: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什麼方法來處理散貨/整櫃的秤重來符合新要求?
: 謝謝
作者: ine810211 (小奈米慎慎)   2016-06-23 09:37:00
香港那邊很亂,事實上是HK FWD就能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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