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ukiyoru (Candice)》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第一次發文,因為在版上&網路上爬文後還是有很多不理解之處,還請各位前
: 輩幫忙下面可能是很基本的問題...> <
: 有一票貨件從台灣出口到大陸客戶端,但給大陸保稅進口的INVOICE上key錯了↓
: 實際出貨為:
: A料 10K
: B料 10K
: INVOICE上則key成:
: A料 20K
: B料 X (因為兩顆料單價相同,數量也都10K,所以重複了A料,沒有key到B料)
: 客戶進口後入料時發現實際出貨與報關資料不符,針對報錯部分打算採取以下做法:
: 1. 報錯料號(無實物) => 多報的A料*10K需補稅(關稅 + 17%增值稅)
: 2. 未報關料號(有實物) => B料*10K入非保稅倉
: 客戶告知因已經報關,無法請海關更改報單,所以只能以補稅處理。
: 且說明大陸只要進口,都要付增值稅,所以雖然A料多出來的10K實際上不存在,但因文件
: 上存在,海關那邊存在著這10K,因此客戶有付給海關增值稅的部分,就需要charge我們
: 。
: 但想請問各位前輩,有沒有什麼方法可和客戶談,能否不付到17%這麼多呢?
: 或者是否有任何可能性是我們可以不付這17%增值稅的部分呢?(僅補關稅)
: 麻煩各位前輩了!非常謝謝!!QQ
保稅進口入保稅倉不需要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
所以就算要補稅也是補B料進課稅區的部分,客戶跟你CHARGE的應是B料的稅金。
至於A料多報,由於你申報的是保稅進口,
如果A料在進出保稅倉的過程中申報錯誤導致違規轉廠、轉倉,
或是並未轉出口而是轉內銷等等的狀況,當發生此種異常狀況時,海關會下廠來核查。
嚴重的話,甚至可能會被海關認定走私的行為,除補稅、罰款外,亦有會有刑事責任。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確有如下正當理由,
可以向原接受申報的海關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1) 由於報關人員操作或者書寫失誤造成所申報的報關單內容有誤,並且未
發現有走私違規或者其他違法嫌疑的;
(2) 出口貨物放行後,由於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貨物部分或者全部
退關、變更運輸工具的;
(3) 進出口貨物在裝載、運輸、存儲過程中因溢短裝、不可抗力的滅失、短
損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資料與實際貨物不符的;
(4) 根據貿易慣例先行採用暫時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者
國際市場實際價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報內容的;
(5) 由於電腦、網路系統等方面的原因導致電子資料申報錯誤的;
(6) 其他特殊情況經海關核准同意的。
以上資訊提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