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小弟家在大陸為萃取大麻二酚(CBD)的生技廠,因大陸那邊直接發貨至歐美 稅金約90美金
想將貨品以食品名義運輸至台灣後再發貨至歐美各國。
由Chris Hudalla, Chief Science Officer成分檢驗THC含量為0ppm
詢問食藥署確認不屬於管制藥品(萃取後THC含量<10ppm即無管制)
想請問有類似經驗的大大:
1.若長期輸入50kg內,除了台灣檢驗證明,是否需要其他憑證許可
2.本人親自由大陸取回,除了台灣檢驗證明,是否需要其他憑證許可
3.若長期輸出少量(10kg內),除了台灣檢驗證明與收件國ok的話,是否需要其他憑證許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