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個老客戶的訂單,客戶提出要使用Bank Guarantee的方式等貨物到港才付款。
從網路上查了很多資料,但是還是對細節不是很了解。就我所知的流程如下:
1. 買方向在地銀行A申請銀行擔保,並提供一筆保證金給A行。
2. A行發出銀行保函給賣方,擔保買方會依照交易合約履行。
3. 賣方出貨給買方,貨物到港時 a.賣方依照合約匯款給買方。皆大歡喜!
b.賣方不依合約匯款。買方以銀行保函向A行索償。
但是,實際操作上有些細節不是很清楚。
1. 買方如何向A行索償? 透過買方配合之銀行B?還是需要直接接洽A行?
2. 一般信用狀是透過銀行對銀行的方式開出,銀行保函是直接對賣方還是銀行?
如直接對賣方,如何確認A行之銀行擔保為真?
請有操作經驗的大大能指點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