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第一次進口貨物,在進口程序上許多細節都是第一次接觸到,
但在過程中我遇到了幾個情況,不知道是不是報關行的問題,所以想請教板友:
1.廠商一開始是報CIF的價格,報關行建議我們走FOB型式,他們在中國合作的貨代可以協
助確認貨品狀況。但後來收到廠商直接來信,表示貨代收取費用太高,希望我們換貨代。
我第一時間就詢問報關行,希望可以盡快解決這件事。但在多次詢問後,兩天後報關人員
才告知差額差在燃油附加費,我方也回覆願意支付這筆費用才解決。
2.過程中我和報關行請教問題,感覺都很難收到直接或比較詳細的答覆。
我在下單前想諮詢報關行PI內容是否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但也沒有收到正式的答覆。
關於貨物損失賠償也是我主動與廠商協商,中間討論到是否要打棧板等問題,我諮詢報關
行都要過很久才收到答案,但感覺也回答的有點模糊。
3.廠商出貨時將Packing list和Invoice傳給貨代,報關行告知我Packing list需要寫得
更詳細才能清關,要求我主動和廠商聯繫修改,但我很疑惑廠商的Packing list和Invoice
不是直接傳給我的,為什麼是透過我發出修改請求呢?
我寄信後廠商也很快回覆修改的內容,但再傳給報關行的人確認卻又等待了比較久。
我想詢問這樣的報關合作型式是正常的嗎?
下單後出口商和報關行與貨代間的溝通,進口商還是需要處處自行確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