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是香港的貿易商, 買方跟我們買貨後再出貨給美國的客人,
當初報價的時候是FOB NINGBO, 訂單數量很少, 但是竟然要分
6個SHIPPING WINDOW, 出到6個他們客人指定的目的地, 現在我有點不太清楚
我們是不是只要將貨拉到寧波指定的港口, 當地產生的報關費用
都是香港貿易商負責???
現在覺得有點迷慼, 請問各位國貿專家, 因為我們對的窗口是香港貿易商, 不是國外客人, 想問一下
當地清關費用是我們工廠要負責嗎?如果是的話, 等於我們貨要分6次拉去不同的
倉庫, 要付6份當地報關文件費用.....等於這訂單做白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