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貨被燒掉,FOB下的責任歸屬

作者: suichang001 (口米)   2019-01-30 11:43:34
有個三角貿易責任歸屬的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前輩。
我是貿易商,在台灣
我的供應商,在中國深圳
我的客人,在美國
我和供應商的貿易條件是FOB HK。
而我和客人的貿易條件也是FOB HK。
今供應商貨交到香港我指定的貨倉後,貨被火全部燒光,請問:
1)被燒掉貨物所有權,是在我?還是供應商?
2)保險公司理賠的對象,是我?還是我的供應商?
3)我的供應商說:[我司確實依照貴司和貴司貨代要求的入倉時間,
將此票海運貨於1/18入倉庫, 並有尾紙簽收單證明貨物確實已交倉。]
所以,我還是要付貨款,合理嗎?
4)我的供應商主張[出口的海運提單資料Shipper並不是我方,
著實是FCA Term貨交貴司所指定交付的運送人。
因此此票在貨交倉庫後交易就完成了, 即我司按照此交易精神還是可得以主張付款權
益。]這合理嗎?
5) 若我有投保,保險範圍是從供應商倉庫到我客人的貨倉,這樣的保險有成立嗎?
  保險公司理會理賠嗎?
謝謝。
作者: miroc (維以不永傷)   2019-01-30 12:11:00
如果交倉就算送貨。這是FCA沒錯。那貨進倉到過船舷前是你的貨沒錯。另外你有投保就去問保險公司吧。沒保只能看倉庫物流公司怎麼賠錢囉 重點是你的FOB 定義和廠商實際交貨的
作者: suichang001 (口米)   2019-01-30 13:09:00
之前沒有貨損的情況,HK LOCAL CHARGE也一直都是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9-01-30 14:02:00
是幫誰買不是誰主張 要看保單相對權利人是誰 例如被保險人如果是客戶 又做FOB 保險公司就不可能賠了 快聯絡保險公司釐清保單狀況 賠不賠賠多少也是保險公司決定
作者: baseballwang (小胖熊)   2019-01-30 20:15:00
屯門 文鴻?
作者: jacqueswu (jacqueswu)   2019-01-31 02:08:00
Incoterms2010: FOB貨送到船舶上後,風險轉移到買家如供應商不接受,可考慮找第三方商務仲裁
作者: miroc (維以不永傷)   2019-01-31 23:17:00
版友回文講得蠻清楚 目前要分成兩方面 一則是保險賠不賠二則是如果打官司或是仲裁 貴司的合約是怎麼訂的 實際操作上 貴司認定FOB 那供應商提供的出貨文件有包含提單嗎?目前你陷入一種矛盾的狀態 既不希望貨權屬於你 這樣可以不用付貨款 但是保險如果是保要保人倉庫到被保險人倉庫的倉庫 那保險的確介於模糊地帶 但索賠的前題是你要有貨權期待你把保險公司的回覆分享給大家增加知識 辛苦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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