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們好,
想跟各位請教,"空運CIP桃園機場"的貿易條件,
究竟在飛機到達桃園機場時,要做卸貨(unloading)產生的費用,
應該由賣家還是買家出咧?
我查了各式國外網站/圖表,有的寫買家、有的寫賣家,有的兩個都放T_T
最後只好在網路上找Incoterm的內文怎麼寫,但看完更無煞煞...
我這邊先附上Incoterm 2010的條文(2020的條文在這塊也差不多)
BTW,CIF在unloading這塊也是同樣文字,我就不重複貼。
有請各位先進的幫忙~~~感激不盡!
https://imgur.com/wiBNLqU.jpg
https://imgur.com/nDbEJa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