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器進口關務問題

作者: bluesee2 (B2)   2024-05-17 16:31:13
貴司既然有進口,那應該有配合報關行吧?
貴司報關行意見為何?
本人意見大概是
先進保稅區(自貿港),完整後直接依照該機器稅號申報即可
畢竟安裝工具等..都可視作機器附件
可以使用附件或是直接就當作主體申報
沒有人會另外申報手機進口送的免費線/免費電源頭/耳機....就是因為他是手機"配件"
你會申報手機or手機+配件(統包),而不會申報手機+線+耳機等...
進保稅區(自貿港)則是因為
你如果分批=如果萬一不幸查驗,你的貨物不完整無法說明實際上貨物為一個整體
為避免此情況,那就只好等貨都到齊再作申報(當然免不了可能會需要原廠提供說明)
當然你也可以等...但因為櫃子等有倉租等..不知道要多久
不然時間短也可以一起等到港在統一申報,不用另外付進保稅區的相關費用
最後,有時想想回答問題,沒有什麼得到
有時還有營業機密洩漏
如果你的報關行沒有辦法~建議你換家處理或是多詢問幾家
然後扯上公務機關必備的說法
"是否能用,一切依照海關認定為主"
以上僅作參考
※ 引述《eskada (eskada)》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公司近期進口一套機器設備,但國外原廠很難溝通,原要求一次出貨不能分批,
: 但對方在不允諾也未告知的情況下擅自分了好幾批出貨。
: 總之這套設備就這麼分批來了
作者: Furcal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在哪)   2024-05-20 13:02:00
手機的那些東西因為零售成套,可以走同一個稅則但機器設備附的這些工具並非成套零售包裝,不能用解釋準則三,要單獨列項
作者: bluesee2 (B2)   2024-05-20 14:57:00
如果照這樣說那沒有一個機器可以進口了... 安裝工具要列單獨申報..那你光原產地等就會是一個大問題....建議徵詢海關意見吧,至於建議,畢竟只是建議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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