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貼版規修正規範草案公告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6-11-06 20:59:12
由於近來轉貼文章變多,原有之版規無法符合現在之需要,特別擬訂新版規
之修正草案,提供版友討論之後投票公告後實施。
一、分類
本看板文章共分為
1.神人 2.問題 3.討論 4.心得 5.閒聊 6.情報 7.建議 8.公告
等8類,禁止使用如[新聞] 等自訂分類,轉自其它版文章亦必須
要照預設六項分類重新命名標題(公告為版主專用,建議為版規建議專用)。
違反者以輕度違規論處。
二、轉貼文章
1. 凡文章不屬於發文者自行創作,而轉自其它媒體之內容,一律為情報分類,
分類不正確者以輕度違規論處。
2. 轉貼文章內容必須註明出處媒體「與」網址(若非網路媒體則無需網址),
若為自行整理後的文章(如下月重點AV清單等),不在此限。違反者以輕度
違規論處。
3. 轉貼文章縮網址之使用應在原網址超過一行時方可使用縮網址,否則應保留
原始網址,違反者以輕度違規論處。
4. 每人每天情報文數量限制在一篇(以0點作為日期之區分),但情報文內容
若是自己整理的內容則不在此限。違反者以輕度違規論處,當日超過一篇以
上不重複計算,仍以一次輕度違規處分。
5. 轉貼文章後必須附上至少三行以上足供人類辨識且有意義之文字內容作為心
得每行之文字不得少於20字,自行整理或是發文者自行由外文翻譯為正體中
文之情報文不在此限,違反者以一次輕度違規處分。
6. 不管轉貼來源為何,轉貼後之文章內容必須為正體中文,違反者以一次輕度
違規處分。
三、重複發文
同樣內容與標題,或者是幾乎相同的內文或標題(如神同樣的人),只要在三
個page up/down內可以找到一樣或類似文章由同一個人發出的,一律以輕度違
規論處,可重複計算,例如:三個page up/down內找到四篇重複的文章,則累
計達三次違規,將處以永久水桶。
若是不同ID發表的重複文章,將直接刪文(刪除較晚發出的),但不予任何處
分。
四、處分期限
本版警告之處分期限為半年(180天),超過180天以上的警告將會在計算警告時
被忽略。
此文開放回文(若內容較多)與推文,將會視情況在數日後進行投票。
作者: LGG8 (G8一出,唯我獨尊)   2016-11-06 21:06:00
第一行:進來→近來
作者: bernon (沒什麼)   2016-11-07 11:54:00
一天一篇太多了,建議3天一篇論壇轉貼or 7天一篇,心得文不在此限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16-11-09 07:09:00
二丶3. 縮網址是使用者個人習慣吧是否不該限制?按照現在的文字解讀,若原網址只有一行,縮網址後要被處罰?或許改成"若原網址超過兩行,必須縮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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