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kobitos 軟性警告一次

作者: ogamenewbie (._.)   2014-05-10 17:43:14
我想,現在的置底板規的作者的名字應該還是我,
加上我應該也是少數把 PsMonkey 進水桶的人之一,
加上我也是發過從嚴審核砍文標準的人。
我出來說說話,可以接受嗎?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我認為一個看板,該對使用者產生貢獻,不是抑制使用者的討論。
我覺得各看板不同,但是要從寬認定的話,到最終,貢獻也是出自使用者,
若是使用者不貢獻,自然也沒有對使用者產生貢獻這件事情。
: 但新手並不該死。
我想我在任期間應該沒有特別見到一個新手就打死一個新手過。
不在任期間,我想我也沒有甚麼需要特別說明的。
: 這裡也不是只有那些希望新手一定要作足功課的老手在看,
是的,我想我在發過的關於作業文的公告,關於刪文的公告,等等的,
都有請各位老手提供寶貴意見,希望能夠提供更好的服務,
讓人有更好的體驗。
我也不說甚麼,按 a 可以搜尋作者在下我,
再補 / 可以增加標題搜尋條件,請輸入 公告,
然後挑你覺得會有很多人提供意見的公告,按 ← 退出後,
按 S 進入串接閱讀模式。
我是長得太抱歉還是見人就砍,沒人想理我就是了?
: 我覺得一個問題,只要沒有偏離版旨,
: 自然有興趣的會有人去回、沒興趣的就沒人去回。
: 說實在話,我覺得 kobitos 只是很忠實地呈現出一個新手,
: 讀一本書產生的問題,然後發上來問。
: 對,他程度差,但你可以看得出來他不是來亂的,就只是看不懂。
: 對於一個有興趣想讀書讀不懂的 user,
: 我覺得我們真的有必要用這種方式溝通嗎?
直接刪文會有比較好嗎?
: 這裡是我來 ptt 的第一個版,
單純閒話家常,這倒不是我第一個板。
: 當時我的新手問題也有很多資深前輩認真的回我,
: 所以後來我就留下來認真的回應其他人的新手問題。
: 從教他們怎麼寫 loop 訂正程式碼作一些有的沒的教學,
: 還有教他們怎麼看 javadoc 之類的。
: 我覺得當時的這裡,作為一個新手的培育區是很稱職的。
: 我是不知道現在的板務痞子是對這裡有打算引導怎樣的風氣,
: 但現在一天三四篇文章,我也沒看到文章品質特別高到哪去。
: 我認為不過就是不斷的把人趕走而已。
PsMonkey不在,說實在話我也沒有覺得文章品質突然拉高一大截,
雖然實驗時間很短,不過確實有做過。
: 這版我最後一次比較認真回應問題文已經是四年前了,
: 說實在話我除了偶爾路過以來,
: 我實在是沒什麼興趣來看這個版跟寫回應,
: 因為什麼都不能寫,
: 馬的使用者問 eclipse 問題、寫個 eclipse 教學得被趕去 eclipse 版,
: 好像我們討論的用 eclipse 寫的就不是 java。
關於 Eclipse 版規我特別補充說明一下,
基本上這個是針對單純的安裝、單純的怎麼關掉 Welcome 畫面,
單純的怎麼灌 CDT ,怎麼修改編輯器字形,怎麼直接看 Modeling 畫面,
怎麼直接在 Eclipse 裡面設定預設網頁伺服器,
如何從 github 上匯入專案進 Eclipse,
怎麼寫一個 Eclipse 自動轉換 CRLF 的或其他套件,
哪個 Eclipse 的 Subversion 套件比較好用,
等等以上諸類情況,才會請人移駕 Eclipse 版,
因為這些問題不限於 Java 會發生,
PHP版的也可以去 Eclipse 版參考,不用看 Java 版,
c/c++版的也可以去 Eclipse 版參考,不用看 Java 版,
如果你弄得是
用 Eclipse 從無到有搞定 GWT 專案,
用 Eclipse 快快樂樂拉 Swing 介面,
用 Eclipse 把 JFace 迅速轉換成 ZK ,
用 Eclipse 實作 Java 測試,
基本上也不會去對這些文章做甚麼,或者要求它們搬到 Eclipse 版去,
除非有人過度解釋我當初訂的板規。
: 一堆詭異的規定,要很小心才不會誤踩雷區,
: 而且幾乎大多都是概念性的討論、程式碼的討論與回應越來越少了。
我以前有提過一個建議,對於程式碼的討論其實可以開一個板,
裡面就是純程式碼 PK,用途就寫標題,文章內容除了註解以外就只有程式碼,
覺得可以幹得更好就回文貼程式碼,想要嗆別人我比較厲害就比推文數字。
現在看到 TDD 那個吵架吵到弄出一個程式 PK 站出來,
就覺得有點可惜當年沒有真的把版開下去。
: 憑良心講,我們多寫個幾年程式是有很了不起嗎?
有又怎樣,沒有又怎樣。
: 這樣的看板版風是我們要得嗎?
我跟你們徵求意見的時候,人哪邊去了?
: 有些人認為 kibitos 程度不夠、熱情不夠,
: 所以沒資格講這句話,會激怒了看板許多使用者。(啊不就很沉默的大多數)
不要牽拖沉默的大多數。砍文的標準一向也不是看程度,看熱情,
而是看他的發文對於回文者便不便於瞭解與回答。
: 那作為至少八年前到五年前曾經天天泡在這裡回問題的人,
: 我來講總是可以先把程度問題、熱情問題、資格問題拋開了吧?
: 這樣的版風,這樣的去批判新手,真的是我們要得嗎?
我跟你們徵求意見的時候,人哪邊去了?
: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5-10 18:14:00
我不是現在才提這意見,就算我現在才提這意見,作為版規的制定者,你也不能因為當下我沒有發言就認為我的發言不適當沒有完美的版規,只有使用者是否認同的版規(與執行者)
作者: ogamenewbie (._.)   2014-05-10 18:17:00
我要是覺得不適當,我就不會叫你及其他人炮我某人的文章,依照我的標準,就是砍文進精華區爭議區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5-10 18:20:00
那我就是在表達我不認同你的標準,就這麼簡單啊
作者: ogamenewbie (._.)   2014-05-10 18:21:00
該標準 9 211/30 ogamenewbie □ [公告] 砍文標準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5-10 18:22:00
還是你以為我會因為妳把痞子水桶過就認為這是適當的版規?
作者: ogamenewbie (._.)   2014-05-10 18:23:00
從嚴認定 一文中,就已經明確說過砍文標準及意見徵求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5-10 18:23:00
所以你現在要表達沒有當下馬上跳出來批評就不能批評了嗎??
作者: ogamenewbie (._.)   2014-05-10 18:24:00
而你有回應過。 在 AI3767 發文的推文中。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5-10 18:27:00
我覺得重點不在當初,是這件事情對於版風的影響跟現在版友對於版規的認同。畢竟這麼多年下來連人都換一輪了。
作者: abola921 (南港金城武)   2014-05-11 20:24:00
過去是過去。現在很多人可能來不及參與。翻舊帳何用?現在的爭議就依現況討論。也可以趁機討論修正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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