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新店 創X特電子公司

作者: pychiang (我是Patty)   2014-06-19 14:22:34
我今天突然接到新公司來的噩耗...所以我今天中午就下班了,有一種被揮之即來呼之即
去的感覺...
被揮之即來是:我6月12日打電話去問他們找到人了沒,創力特的吳大姐(我想應該是老闆
娘,因為面試的人也是她管人的也是她管錢的也是她)跟我說已經找到人了,就"啪"的掛
了我電話
然後隔了一個禮拜他打電話給我問我找到工作沒,我跟她說還沒不過有在打工,結果他叫
我隔天上班,我把打工用接案的方式包下來,當外快(每天有900元,整個案子包下來也不
知道要做多久我只收對方5000)
才第二天,風雲就變色,被呼之即去了,說因為七月的案子比較多,老闆妹妹想回來做,
因為有經驗又上手,所以還是想找她回來,聽她講到這裡我也明白了,我就說:那沒關係
,他就說:那你要不要就做到今天?
越想我越生氣,中午就回家了....薪資1500,我是為什麼不好好打我的工就好了?
再說,他們公司找我進去做了兩天也沒幫我加保..硍!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6-19 14:45:00
你自己干心被凹的,怪誰呢 帶種一點就和他要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再順便去檢舉他沒有幫你保險
作者: cmvie (TaeNy)   2014-06-19 15:08:00
家族企業 不是自己人就什麼都不是
作者: imegg14 (egg)   2014-06-19 16:28:00
告她
作者: yabesoube (RETEN)   2014-06-19 18:50:00
家族企業不意外啊
作者: Mysex (超強猛騎)   2014-06-19 18:57:00
別丟臉了
作者: withoutmoon (月月)   2014-06-19 19:18:00
怪自己
作者: pychiang (我是Patty)   2014-06-19 23:57:00
為什麼說怪我自己?
作者: sunrise0330 (太陽花)   2014-06-20 01:44:00
原PO拍拍,這也是台灣的悲哀,台灣的經濟有八成是靠這些中小企業搞起來的,所以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最好有有白紙黑字簽約(書面offer)這也是為了保障自己,若資方無故遣散就應付資遣費。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06-22 01:43:00
檢舉她沒保勞保就可以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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