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北市金山國小徵代課老師

作者: KGWINNIE (希望我是DORAEMON)   2014-07-10 20:06:18
壹、依據:新北市金山國小教師評審委員會103年7月7日會議決議辦理。
貳、簡章公告期程:103年7月7日(一)至103年7月11日(五)自行上網下載
(本校網址http://www.tpcses.ntpc.edu.tw/default.asp,人事公告項目)。
參、報名日期:103年7月11日(五)上午9時至中午11時,逾時不得辦理報名。
肆、報名地點:新北市金山區中山路234號,金山國小人事室詹主任。電話:(02)24981125轉240。
伍、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如委託代理者應填具委託書,如附件七)。
陸、甄選員額:甄選名額、缺別、期間、費用:
一、第一類: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整(能提供新北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
試成績單者,報名費改為新台幣參佰伍拾元整),報名當天繳交。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退費。
(一) 一般教師:共4名(包含可敘薪並支月薪之編制外代理教師3名;借調缺1名),另備取若
干名,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遞補。若有新增減缺額,得予增減額錄取。
(二) 自然與科技領域專長教師:共1名(包含可敘薪並支月薪之編制外代理教師1名)
(三)特教教師(啟智班):1名(懸缺),另備取若干名,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遞補。
以上缺額公告期間如因各項原因致缺額增減者,將於報名前隨時公告於本校網頁。
※聘期:自103年8月29日至104年7月1日(代理教師聘期若有更動,以新北市政府公函為準,若需代理教師提早解約,代理教師不得異議),如遇被代理教師提前復職,則聘期應修正至被代理教師復職日之前1日,錄取者不得有異。
※待遇:代理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定以學歷起支薪級核薪。代理教師待遇
支給標準,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課稅加置代理教師(編制外代理教師)敘薪並支月薪係屬於教育部補助款支應,非屬本市編制內教師,其權益依市府規定辦理。
※ 代理教師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備取人員得於本校本學年度內教師申請產假、婚假、育嬰假、
其它假或課程時優先聘用)。
柒、甄選日期: 103年7月14日(一)上午9時20分開始
捌、甄選地點:新北市金山區金山國民小學(新北市金山區中山路234號)。
玖、甄選資格:除具備上項資格外,另須符合下列資格始可報考
一、第一類: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男性限役畢或免役;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者。
4.非退休教師(含校長)。
5.持國外學歷證件者,請依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並檢附規定之證件始得受理報名。
6.參加新北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初試,並取得成績者。
(二)應考資格:
1.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辦理。
第3條第3項第1.2.3款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
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
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
者。
以具有中小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為優先報考順位;無前者報名方受理大學以上畢業者報考。如未具前述條件及資格,一經發覺已受聘者即予解聘,原聘任自始無效;尚未受聘者註銷錄取資格。
拾、報名繳交文件: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欄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請提戶籍證明文件)、合格教師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書、畢業證書(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
二、報名表﹙附件一﹚、簡要自傳﹙附件二﹚、教學活動設計簡案﹙附件三﹚、甄選切結同意書
﹙附件四﹚。
三、教育學分證明、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四、男性請附退伍令、免服兵役證明或即將退伍之證明書。
五、 新北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成績單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驗後歸還)。
六、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七、委託書(附件七)(視需要繳交)。
八、各項證明文件及附件請在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驗畢發還,影本本校留存,錄取後如發現所附
證件有偽造、變造者,一律予以解聘。
拾壹、甄選方式:
一、第一類:
(一)採筆試40%、口試24%、教學演示36%。
(二)筆試逕行採計「新北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甄選」筆試成績;或自辦筆試,內
容為教育專業測驗,時間30分鐘。
(三)口試內容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輔導知能、親師合作等,每人10分鐘。
(四)教學演示:
1、一般教師演示一至六年級國語或數學,版本、領域、單元由應試者自訂;自然與科技領域專長教師演示三至六年級自然與科技領域,版本、單元由應試者自訂;特教教師演示對象為一~六年級中重度智能障礙生,六大領域由應試者自訂)。
2、每人10分鐘(進門後須於30秒鐘內開始進行教學演示,從開口後開始計時,9分鐘後響鈴1次,10分鐘響零3次,請立即下台,並收拾教具資料於30秒鐘內離開教室)。
3、教學演示必須備妥A4紙張規格之簡案(以電腦打字列印)一式七份,於甄試報名時繳交。
(五)口試或教學演示未達該項成績最低錄取標準者(七十分)不予錄取。達錄取標準者,則以甄選
分數高低依序錄取:備取人員列冊候用,其資格於104年6月30日前有效。
拾貳、錄取標準:
(一) 第一類人員:按筆試、口試及教學演示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具有身
心障礙手冊人士,再依教學演示、口試、筆試順序分數較高者依序錄取。
(二)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口試或教學演示未達該項成績最低錄取標準七十分者)本校
評審委員會得決議減額錄取或不予錄取。
(三)代理代課教師依成績高低依序選擇所佔缺額。
拾參、錄取公告:103年7月14日(一)評選後當日公佈正取、備取名單。以網路公告為主。
拾肆、報到:錄取之教師,應於103年7月14日(一)下午2時至3時,攜帶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親自至金山國小人事室辦理報到簽約,逾期取消錄取資格,另會將錄取名單送至警察局辦理勾稽查核作業。
拾伍、如有正取教師放棄錄取資格,本校於103年7月14日(一)下午3時前通知備取教師遞補、103年7月14日(一)下午3時至4時報到,備取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備取人員請電洽24981125轉240,不得提出異議。
拾陸、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動,將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電子公文/自辦甄選網站及金山國小網站。
拾柒、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及修正事項,經本校教評會通過後,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電子公文/自辦甄選網站及金山國小網站公布。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或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3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9,273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未達19273元 會被刪文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需求人數】
【聯絡人/連絡方式】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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